工伤处理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21:50 202 人看过

1、员工在下班途中违反内部规定被机动车撞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件基本情况: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为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夜班员工下班后必须待在宿舍,早上7点后才能回家。如果你不听,后果自负。”某日零时,一名员工明知公司有上述规定,夜班后仍回家,在路上被一辆卡车撞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工伤?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在上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批复》(国发密函[2005]315号)中,认为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上班途中机动车伤害”的规定,员工所遭受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其他单位所属车辆的实际所有人雇用的驾驶人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刑塔字[2006]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属于其他单位,以所属单位名义营运的,司机与所属单位之间已形成实际劳动关系,是否构成工伤,应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退休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退休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批复(国发密函[2005]310号)认为,如何处理退休职工再就业后的工伤问题,我认为应该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中央组织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政治部的意见,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知》(中办发[2005]9号)的规定。通知规定:“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就业期间,因工负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职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造成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国务院法制办在《关于是否认定职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造成的伤害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可认定为工伤(国发密函[2005]311号),作为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对因参加本单位体育锻炼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员工,应予以处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外出时死亡原因是否不明,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刑塔[2010]字236号认为,职工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死亡的,根据《工商保险条例》第14条第(5)款和第19条第(2)款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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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9日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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