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负全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6:50:14 474 人看过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工负伤,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引起的工伤保险待遇案。

李小飞(化名)系某市平安沙场聘请的职工,被安排从事驾驶直驳船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李小飞的基本工资加提成。该平安沙场亦未依法为李小飞参加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

2008年4月10日,李小飞在工作时,全身不慎被运输机皮带绞伤。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经衡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尔后,李小飞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某市平安沙场与被告李小飞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的原告应依法为被告参加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如遇工伤后,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原告支付被告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费、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112646元。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平安沙场与李小飞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人员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硬性规定,而后续治疗费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实际治疗费。上诉人平安沙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遂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衡阳频道

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费

(一)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工伤保险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的重要区别。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也是国际惯例。

(二)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三)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

不同的行业,工伤风险有很大差别,工伤保险费率在实现社会共济的同时,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挂钩,形成行业差别费率,使工伤保险缴费更为公平。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单位缴费浮动机制。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发生情况和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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