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人事仲裁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0:16:20 430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人事仲裁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仲裁的范围。相关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出结果?

一般为45天,最长不应超过6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人事仲裁是符合我国所制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其中就规定因为各种赔偿引发的争议属于仲裁机构的管理范围,而且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的一定要在一年之内抓紧时间提出来,仲裁机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超过45天就会出具仲裁结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的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第三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的规定,我市从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已分别在2004年、2006年予以调整,鉴于2007年我市职工工资和物价的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渝劳社发〔2008〕2号),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对我市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适度调整。随着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的变化,将继续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适时进行调整,形成正常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大冶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023-08-17
    464人看过
  • 济南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依据
    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依据:1、《社会保险法2、《工伤保险条例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劳社部令第18号4、《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5、《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发〔2011〕25号6、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7、《济南市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11〕2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发[2012]22号
    2023-11-27
    483人看过
  • 什么时候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工伤身亡申报赔偿有时间限制吗有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如何认定工伤或职业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三、工伤保险条例对申请认
    2023-03-09
    52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工伤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劳动争议一审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而在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上款规定,适用的是民事诉讼中合同类案件管辖的规则,因此,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
    2023-04-05
    21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劳动仲裁能成功多长时间
    工伤纠纷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天之内出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那天开始四十五天之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可以超过十五天。逾期没有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需要仲裁前置吗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的,不需要劳动仲裁前置,申请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就是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
    2023-08-14
    361人看过
  • 提前下班遇交通事故劳动仲裁享工伤待遇
    打好招呼提前下班,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否认这是工伤拒绝承担医疗费,这成为临沂市民张先生的心病。近日,经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并通过协商,张先生所在公司按工伤支付了其应得的待遇。张先生是临沂一家机械公司职工,今年2月10日17时40分左右,他将一天的工作完成后,与班组长打好招呼便骑自行车从机械公司下班。18时左右,张先生在回家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导致他腿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腿骨折。事发后,张先生与公司协商工伤待遇问题时遭到拒绝,公司否认张某的伤害是工伤。于是,张先生于3月8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调查,虽然张先生所在公司职工下午的上班时间为13时30分至18时,但张先生根据单位请假的惯常做法,在工作完成并和部门负责人打过招呼后,于17时40分左右离开公司,其后发生的事故属于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该公司对他受伤的事实未有异议,但未能举出单
    2023-04-22
    182人看过
  • 据收仲裁书工伤待遇照付
    在武进打工的韦某,上班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治疗出院后要求公司赔偿一系列的损失费共计144686.92元,但是双方却因为工伤认定问题产生了矛盾。贵州人韦某在2010年春节后到横林某办公家具厂上班,工资实行计件制,月均工资约2000元。2010年5月中午,韦某乘坐摩托车下班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当天经武进横林医院治疗,半个月后出院。2011年5月,韦某再次入院治疗。在两次治疗期间,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支付了韦某住院的医疗费和复诊交通费。在韦某出院后,他此次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伤残九级,随即,韦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各种工伤待遇144686.92元。公司对韦某所发生的事故没有异议,但是却对工伤认定表示不赞同。在随后的仲裁过程中,武进劳动仲裁委用邮政特快专递向韦某所在公司邮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但由于公司拒收,邮件被退回。而在开庭时,公司缺
    2023-06-09
    250人看过
  • 因工遇车祸劳动仲裁讨待遇
    刘某因工伤待遇问题多次找单位协商,一直未能解决。日前,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刘某终于拿到了工伤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为自己讨回了公道。2008年11月19日,刘某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刘某被撞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花费医疗费8195.4元。2009年2月,因伤情加重又住院28天,花费医疗费10665.5元。因肇事方经济困难,仅支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无力支付剩余的医疗费及赔偿金,致使刘某的医疗费未能及时解决,给其生活造成困难。后刘某多次找单位要求报销工伤医疗费,单位称,对刘某遭受工伤没有异议,但医疗费应由肇事方承担,是肇事方造成刘某的伤害,不能由单位承担。仲裁委认为,交通事故系民事侵权行为,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畴,而工伤事故赔偿则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工伤保险责任范畴,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两者可以
    2023-04-25
    19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判决的依据是当事人提交上来的案件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
    2023-04-28
    191人看过
  • 劳动部有关工伤的待遇以本人工资为依据吗
    工伤待遇按本人工资为依据是不可行的。工资约定必须以劳动合同为依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同行业平均水平要求赔偿。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一、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宣城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
    2023-03-26
    267人看过
  • 进行工伤待遇仲裁信息证据有什么?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
    2023-06-29
    152人看过
  • 怎样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怎样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条二、得了职业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
    2023-06-17
    481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仲裁代理词怎么写?工伤待遇仲裁代理词
    一、工伤待遇仲裁代理词怎么写?工伤待遇仲裁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申请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仲裁代理人,今天依法参加申请人请求工伤待遇纠纷一案的仲裁活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本案的事实已经清楚。现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1、本案申请人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依法属于工伤。本案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损害,忠县劳动行政部门已依法认定其受伤为工伤。2、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有权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3、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此
    2023-03-20
    40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依据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仲裁指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老板把财产转移如何要回工资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员工被辞退如何要求赔偿员工被单位辞退是需要根据不同的原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在索赔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
    2023-03-10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 (五)款规定,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仲裁的范围。相关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
    • 劳动仲裁就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3
      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公司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该去劳动仲裁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7
      公司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公司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
    •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