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迟延情况有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12:42:04 151 人看过

承诺迟延的情况有:

1、逾期承诺:

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承诺而使承诺迟延;

2、承诺迟到:

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而使承诺迟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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