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侵权主体有争议的,即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人有异议,可能是另有他人或还应有其他共同侵权人。争议焦点为原告所诉侵权人是否正确;首先分配给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如原告已举证证明了自己的主张,便由被告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
2、对侵权事实有争议的,包括侵权行为、侵权过程、侵权后果(原告受害结果即原告诉讼请求赔偿项目与数额)有争议,争议焦点根据具体争议内容确定;首先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如原告已举证证明被告侵权事实,便由被告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但就原告的诉求中的赔偿项目及数额,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3、对责任承担有争议,包括被告有无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节、原告有无过错责任、其他被告应否承担责任等。一般的侵权,对被告有无减轻或免除责任情节的争议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对其他的争议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4、特殊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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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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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主要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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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性质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一般侵权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比较明确,但在特殊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因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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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举证规定怎么说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5侵权责任举证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是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够自己收集证据的话,那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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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如何应对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