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债权质押生效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9 08:22:19 358 人看过

债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债权须合法有效,虚构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3、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

4、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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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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