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怎样认定学校是否有过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9:12:57 391 人看过

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2.学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3.学校能否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如何赔偿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在确定赔偿责任时,要根据责任人主观上的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有无因果关系,来确定应不应当承担责任,要根据主观上的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教育机构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在性质上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过错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补充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殴打体罚学生致伤学校有过错校责险埋单
    近日,校方责任险因为包含老师殴打、体罚学生致使学生受到伤害赔偿而引起了争议,更引起人们对校方责任险的关注。对此,**产险上海分公司重点客户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校方责任险就是为学校的责任埋单,教师体罚学生使学生受到伤害,这是学校的责任,保险公司就会赔偿。依过错原则赔偿校方责任险,是指学校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或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合理活动过程中,由校方的原因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部分或全部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早在2001年,上海市教委就出资为全市所有的公立中小学投保了校方责任险。目前,上海市教委下属的所有公立中小学,以及部分民办学校及职业学校,都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保险责任主要是9种情形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校所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包括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
    2023-05-03
    492人看过
  • 学生出伤害事故四情形学校免责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外,学生擅自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昨日在榕召开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审议。《草案》就校园安全事故责任作出规定,四种情形下,学校可不承担责任。法规适用范围含少年宫、少体校根据《草案》,该法适用范围为: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及专门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学校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确定为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周。《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管部门,应制止、查处校门及其两侧50米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的行为。在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学校应当优先救助学生,事后应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减少不良影响。学校尽职的4种事故可免责省
    2023-06-06
    196人看过
  • 校园伤害事件如何判定学校的过错与责任
    1、未成年学生之间在校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发生。如果学校制定了合理、明确的规章制度、校规校纪,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学校一般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学校教职员工明知存在某种危险,而没有采取措施避免结果的发生,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例如学校教师明知或者应知学生正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而未加阻止,学校就应为学生损害承担责任。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与侵权行为人不构成共同侵权,学校与侵权行为人的监护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应根据学校与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承担按份责任。2、校外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学生人身
    2022-10-28
    154人看过
  • 校园伤害事故有哪些,学生受到伤害后学校需要负责吗
    校园伤害事故有哪些(一)学校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在校未成年人人身伤害事故。不仅包括各种课堂教学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也包括学生自己动手的物理、化学实验课和操场上的体育课等各科教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在校内开展的思想教育、文艺、科技、体育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最典型的主要有学生因参加体育活动造成的伤害,因参加各种课堂实验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等。(二)学校为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组织在校未成年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种实习、实践以及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所发生的伤害事故。比如学生在参加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或遭受第三人侵害等。(三)未成年人相互之间在校内所发生的各种伤害事故,比如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因强奸、抢劫发生的人身伤害等。(四)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并配合教学活动需要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在校未成年人人身伤害事故。比如前不久引发全社会巨大关
    2023-12-18
    160人看过
  • 学生交通事故,学校是否会赔偿受害者?
    因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损害、车辆损失、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赔付。以下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受害人需要治疗或休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2、财产损失赔偿: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是车辆维修费,间接损失类似于误工费。3、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在合理的范围内。《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2023-07-07
    85人看过
  • 小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学校无过错无需赔偿
    小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被同学打伤,学校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日前在一起侵权纠纷中判决认定,学校如不存在过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王小婷(化名)在无锡某小学一年级就读。2007年12月29日中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开展趣味运动会。在观看过程中,小婷要求站在前面的同学小云后退,并拉了小云,小云随即用手打了小婷腹部一下。一会儿小婷喊肚子痛,老师随即通知校长立即送小婷到医院就诊,诊断为闭合性腹部外伤。肇事学生小云的家长在支付了1000元后,认为学校组织活动不到位,小婷自身也有错,应由各方分担责任。校方代理人表示,老师发现小婷的伤情后,及时救治,不存在过错,应由肇事方赔偿,也拒绝了小婷家长的索赔。法院审理后查明,学校为举办活动制订了应急预案,要求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全体同学的安全教育,全程跟班,维护好秩序。班主任在活动前也对学生进行了安全常规教育。法院认为,小云打小婷腹部致她受伤
    2023-06-08
    421人看过
  •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如何处理?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023-06-08
    439人看过
  • 学生受伤事故中教育机构过错的认定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于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列举,为认定教育机构过错提供了类型化的客观标准。该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
    2023-06-08
    340人看过
  • 大学学生被同学杀害学校是否有责任
    一、大学学生被同学杀害学校是否有责任1、大学学生被同学杀害,学校不一定有责任。如果学生的死亡与学校的疏忽、管理的失败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那么学校有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管理的义务,则没有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学习压力太大自杀学校有责任吗1.如果学生是成年人(以下都讨论成年人),是因为学校管理原因而自杀的,学校要负责任;2.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而学校只是因为没有发现,那么学校只负轻微责任;3.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学校已经发现但并未采取必要措施
    2023-04-22
    438人看过
  • 学校安玻璃门被认定有过错
    某中学在教学楼上安装了一个玻璃门,两名初二学生在玩捉迷藏时,其中一人不小心撞在了门上,不仅将玻璃门撞碎,而且致使自己的右手肌腱断裂。近日,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学校安装玻璃门存在过错,因此判令其赔偿受伤学生人民币680余元。原告小伟与被告小江都是某中学的初二年级学生。2005年6月某日上午在课间休息时,二人和另外三个同学一起玩捉迷藏。其间,几人从上课的教学楼跑向旁边的高中教学楼。小江首先跑进高中教学楼,当时教学楼的铝合金玻璃门敞开着,小江在经过时碰了一下,门自动关上。当小伟跑到门口时,因未收住脚步一下将玻璃门撞碎,造成右手被划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外伤,右手指肌腱断裂”。小伟为此住院治疗5天。小伟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事发后被告方面始终对原告的伤情不闻不问,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余元。被告小江的代理人则表示,小江并未故意伤害原告,所以原告的伤情与他无关,其不
    2023-06-08
    115人看过
  • 校园安全新问题:学生在学校胳膊受伤,学校是否有过失?
    孩子在学校胳膊摔折了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该怎么处理一、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该怎么处理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的处理方式如下:(1)及时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2)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3)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2023-07-14
    273人看过
  • 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过错推定适用规则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
    2023-04-29
    241人看过
  • 学校是否对学生在学校玩游戏造成的伤害负责
    学生在学校玩游戏受伤,学校有责任吗?是的。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该单位给予适当赔偿。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教育学生,灌输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为了实现教育的目标,学校也必须履行管理的责任。学校管理责任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监护责任,仅限于对学校教育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重点是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学生侵害他人利益。学校只对监督管理范围内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的学生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时,过错方对因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提供场地、设备、交通、食品等消费和服务的经营者,或者校外活动的组织者。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与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学生、教师或者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造
    2023-05-31
    324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中是要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
    要看具体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2023-06-13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补充赔偿责任是指在能够确定加害人时,由加害人或其他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补充责任人不承担责任。 只有在加害人无法确定时,由补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能够确认加害人,但是加害人或者对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人的资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责任时,则先由加害... 更多>

    #补充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应当如何认定学校在事故中的过错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的法定注意义务,也包括基于有关部门颁布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规
    • 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以学校责任主要有哪些,学生伤害怎么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1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 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般情况下不承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l3条第2项规定,学生在擅自离校期间,只要学校的行为没有不当,就无须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却未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同样地,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都不
    • 学校造成学生受伤应当如何认定过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9
      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
    • 2022年学生受伤时如何认定学校过错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1
      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