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对象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00:16:45 387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签订对象是谁?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

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

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等。

2.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

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依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具有特定的前提对象,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一共有三种,一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是单项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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