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协议未履行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1:00:21 290 人看过

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合同书上摁手印的法律效力如何

合同书上摁手印和签字、盖章的效力是一样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公司借条有公章没有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借条有公章没有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什么叫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一、迟延履行合同可否适用定金罚则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主要规定了违约定金。即在一方违约以后,如按定金罚则接受了制裁,该当事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定金罚则是针对违约行为而设
    2023-02-06
    321人看过
  • 承包土地转包合法有效吗
    1997年8月1日,被告王老伯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本村9亩土地承包给王老伯。王老伯欠原告梁某借款三万余元,后来王老伯与梁某签订土地转包合同,王老伯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梁某与借款抵账。2006年3月1日,王老伯与另一被告孙某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将其承包的50亩土地转包给孙某。该50亩土地中包含梁某承包的9亩土地。后梁某与王老伯、孙某发生纠纷。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1、梁某与王老伯于1997年8月1日签订转包合同是否合法;2、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承包经营权。针对以上焦点,法院认为:梁某与王老伯签订的转包合同,不需村委会同意,未经发包方备案,并不导致合同无效;被告侵犯了原告权益。律师评析一、转包行为是否无效转包,是指承包户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人与接包人之间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法
    2023-01-25
    261人看过
  • 承包土地者不按合同履行怎么办
    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首先,双
    2023-02-19
    246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多长
    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可以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一、合同到期了树还在怎么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上述一系列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二、农场土地承包承包国营农场的,如果是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2023-06-24
    44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一年以上
    农村土地承包年限最多三十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2023-03-07
    185人看过
  • 未按协议履行合同应承担的风险
    预期违约应根据情况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金额有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三、违约金。双方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四、定金。双方一方交付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的区别预期违约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默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但以自己的行为或
    2023-07-09
    257人看过
  • 放弃土地继承协议有效吗?
    一、放弃土地继承协议有效吗?放弃继承协议书依法成立即有效。放弃继承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放弃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
    2024-01-14
    385人看过
  • 签了承包合同协议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承包合同不履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一、房东如何处理违约?二手房东违约,首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构成根本违约时,买方可以解除二手房购房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民法典乙方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乙方违约的,乙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要求承担,没有约定的按
    2023-03-05
    94人看过
  • 土地没有承包合同算承包吗
    律师解答:是的。是的。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024-05-11
    34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未经法定程序,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承包未经法定程序,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举产生土地承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土地的承包方案;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土地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
    2024-04-28
    334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协议解除后还能要土地补偿款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协议解除后还能要土地补偿款吗甲方:乙方:合同签订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工程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承包形式:三、工期:1、开工日期:2、竣工日期: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
    2021-10-30
    216人看过
  • 此承包地协议分割有效吗?
    问:法官同志,10年前,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根据我家庭成员人数,与我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由我家承包耕地5.3亩,承包期限为30年。随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承包地块名称、亩数、期限作了进一步确认,并注明我为承包方代表,属家庭承包。前不久,因我与儿子、儿媳分家另过且分立了户口,便将上述土地分割出一部分给其耕种。但村民委员会认为我们的分割没有经过其作为发包方的同意,当属无效。对吗?答:村民委员会的观点是错误的,你们的分割协议有效。一方面,承包合同虽由你个人所签,但所有家庭成员具有同等份额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户即意味着可能是一个群体,而不仅是单纯的个人。村民委员会在10年前根据你的家庭人口确定承包亩数,你基于户主的身份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再次
    2023-06-09
    38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可以作废吗
    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废,当存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时终止协议书可以作废。一般当事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都是有规定的期限的,产生纠纷是可以选择去有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一、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可以作废吗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有以下行为的合同作废。(一)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如果承包的是耕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承包的是草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承包的
    2023-04-26
    300人看过
  • 土地发包方违反协议承包土地
    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放弃或者变更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
    2023-07-14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未履行土地承包合同可否解除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1、可以以未交土地承包费解除合同。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
    • 协议离婚中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有效的。如果是离婚要求分户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对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对离婚后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或入赘婿
    • 土地承包合同上未说明有继承的,继承人能继续履行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如果承包时继承人是户的成员,则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继承人当然的仍享有承包地!如果继承人在该土地承包时不是户成员(即分地时没有继承人的份额)就得看该承包户内是否还有其他成员,如果没有则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当然这里有个例外,如果该承包地是林地的话是还是可以继承的。
    • 土地征收协议未能履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20
      一、关于征地纠纷的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遇到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将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从而成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例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
    • 土地承包合同未盖章生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12
      土地承包合同没盖章但具备下列条件的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