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42:24 235 人看过

1、专利复审:

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此处的复审具体指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受理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范围包括11件

受理部门为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可以行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三、专利行政复议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这里所谓的专利事项,不仅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权审查授予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侵权案件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等

四、二者的区别

1.受理部门不同

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二是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可以行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2.时间不同

一个在三个月以内,一个在两个月以内

3.内容不同

一个是要求重新审查自己的专利,二是针对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

4.不同的主体

一个是专利申请人,另一个是公民或组织

V。不能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下:(1)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2)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3)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的决定不满意

(4)强制许可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定不满意

(5)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所作的决定不满意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单位,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6)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对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满意(7)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对复审不满意决定(8)布图设计权利持有人不满意撤销布图设计注册的决定(9)布图设计权利持有人和非自愿许可的获得者不满意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外观设计权利人或被指控侵权人对解决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的决定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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