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复审:
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此处的复审具体指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受理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范围包括11件
受理部门为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可以行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三、专利行政复议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这里所谓的专利事项,不仅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权审查授予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侵权案件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等
四、二者的区别
1.受理部门不同
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二是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可以行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2.时间不同
一个在三个月以内,一个在两个月以内
3.内容不同
一个是要求重新审查自己的专利,二是针对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
4.不同的主体
一个是专利申请人,另一个是公民或组织
V。不能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下:(1)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2)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3)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的决定不满意
(4)强制许可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定不满意
(5)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所作的决定不满意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单位,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6)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对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满意(7)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对复审不满意决定(8)布图设计权利持有人不满意撤销布图设计注册的决定(9)布图设计权利持有人和非自愿许可的获得者不满意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外观设计权利人或被指控侵权人对解决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的决定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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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是指对已经申请或授予的专利进行重新审查的程序。它可以由专利局或法院进行,目的是对专利的有效性、合法性或适用性进行审查和评估。复审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进行,比如对于争议性、争议性或其他相关问题。这个过程允许对专利权利的重新评估,以确保其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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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与行政复议有哪些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复审是基于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 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于专利的申请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性的,不存在违法。当然,你如果能够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有违法行为而不给予专利认定的,可以复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申请复议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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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议与行政复议的区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专利复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复议是国家商标局(归工商管理局)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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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因为专利法专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的,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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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复议内容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3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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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和复审程序的异同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4三者相同之处为,复议决定、复审决定和无效决定均要接受司法审查。即三种决定均是行政决定,且均不是终局的行政决定。现代法治国家,要求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均应当有后续的司法机关进行审查的机会,以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错误行为的损害。因为,行政活动通常的价值取向是效率优先,而司法机关的价值取向更为倾向于公平。所以,行政机关很快作出的事情,到了法院那里有时要进行漫长的诉讼。三者不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