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是否受到了限制?为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1-11-19 15:21:26 109 人看过

一、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是否受到了限制?为什么?

1.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协商。目的为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到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7、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

9、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

10、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

二、股权转让要什么手续

股权变更应注意的八大事项都是包括什么呢?下面,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股权转让要什么手续

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去银行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股权变更应注意的八大事项

公司在订立股权变更协议时,应遵守《民法典》的规定,由于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小小的股权变更协议书可能存在巨大风险,如何识别这些风险,本文将介绍股权变更应注意的八大事项,以便防患于未然。

1、签订股权变更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变更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变更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等。

4、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变更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变更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变更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8、股权变更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关于股权转让要什么手续,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转让的时候,主要是要经过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资料提交工商部门等步骤,另外,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要注意,在填写记账凭证的时候,转让给新股东和老股东的方法是不一样的。

三、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经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转让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____号______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转让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合同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合同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转让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合同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________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转让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转让合同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合同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转让合同订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件转让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本转让合同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本转让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本件转让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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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1
      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要件: 一、内部转让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
    • 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否受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9
      因股权转让形成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有效期时不受到限制的,一直到公司倒闭之前,之前开过的所有股东会议的决议书都是长期有效的。就股权转让的这件事情而言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而且将来到工商局办理证件上的变更的话,也需要出具此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