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08:30:16 152 人看过

这是两个不同的标准。具体使用哪个标准鉴定,需要根据当事人具体的情况综合决定。

一、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区别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来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应当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鉴定,而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就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医疗事故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2、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3、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4、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5、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6、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

三、欠条跟欠条哪个更好

借条跟欠条哪个比较好要看当事人的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两者不存在法律效力强弱的问题。借条和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两者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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