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什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8:32:16 200 人看过

一、股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什么债权人在接受股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出质股票必须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公司法》在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又对股票转让作出了限制,即: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对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2、出质股票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债权人要审查股票的来源、持有人及票面记载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假股票进行诈骗活动或者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失效后销售股票等。

3、双方应订立书面的股票质押合同,并应载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股票的种类、数量、编号、票面金额;质押担保的范围;股票移交时间。若出质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还必须在质押合同签订后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股票出质后除非经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5、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了债务或者提前清偿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股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股票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股票,并从拍卖或者变卖该股票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

(2)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

(3)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双方应订立书面的股票质押合同,这样如果之后发生纠纷是可以有一定依据的,这样也比较好处理纠纷,保护双方权益。出质股票必须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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