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还是企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03:36 258 人看过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数罪中有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数罪中有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在数罪中被判处拘役和管制的在拘役完成后,管制仍必须执行。

根据规定,数罪中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完成后,管制仍需执行。

在数罪中判处附加刑的,仍需执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数罪并罚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第一,主体特殊。

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即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据刑事法律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从理论上讲,任何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均应接受刑事追究,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但是,具体处罚又是不同的,以体现区别对待的政策。

第二,案件特殊。

按照刑法修正案

(八)修改后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

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修改主旨有三:

一是将缓刑的适用条件明确化和具体化,即规定四个必备条件,增强了司法的可操作性;

二是增加未成年人、孕妇、年老之人三类主体应当宣告缓刑,表明此三类案件从法定性上保证法官无须请示即可下判;

三是在该条第三款增设了禁止令的适用,即同时禁止缓刑犯的活动区域或范围,以防止再次犯罪。

第三,情节特殊。

案件情节在决定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案件情节主要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从法定情节讲,又分为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和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涉及拘役适用缓刑的,当然仅指后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1、自首和以自首论(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坦白交待(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立功(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此时在刑事法律中,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措施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的,如果是行为人一个行为触犯多种罪名的,此时是由人民法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适用数罪并罚。

《刑法》第38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政府会管吗
    破产应该是由破产管理人管理,政府不一定会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2023-04-21
    136人看过
  • 政府管制是什么意思
    是指政府为维护和达到特定的公共利益所进行的管理和制约。政府管制又称为政府规制,管制,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活动总称,关于管制的研究被视为经济学的一个正式领域。管制经济学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开创的。关于政府管制与金融家的权利主张的对话请高抬这一只闲不住的手--关于政府管制与金融家的权利主张的对话王巍:非典的爆发使整个中国经济在长期高速增长之后,突然地,至少在北京停摆了一个月。许多平时无暇相聚的朋友一起有了很多的讨论,也一起读了许多书。经过二十年金融改革的讨论和操作之后,我们对中国今天的金融运作体制,运作的程序,特别在入关之后和国际接轨的方式等,都多少有一些边缘的看法,在这个时候做一个稍微超脱一点的思考,来把握一下我们的金融风险何在和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不是一般观念上的讨论,而是说身临其境又刻骨铭心的一种体验。我特别注意到你一句话,从技术上分析,中国的银行已经在整体上破产。
    2023-07-21
    451人看过
  • 企业安全管理的最初制定者是谁?
    最高层主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可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班组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班组作为企业的基本细胞,其安全工作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班组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如何筑牢这道防线,需大家共同努力,就班组而言,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作为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班组长应当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丰富的安全知识,要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同时,对班组的安全情况也要心中有数。要积极协助班组安全员做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联系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随时传达贯彻安全会议精神。因此,班组长要及时掌握新的安全技术,
    2023-07-07
    251人看过
  • 企业拆迁补偿是政府哪个部门管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县级政府会设一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国条例叫房屋征收部门。一、政府违法征地哪个部门监管征地要合法。如果政府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强征农民的土地,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的农民,可以向其上级土地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二、地方政府非法征地的形式有哪些?1、地方政府“越位”:非法批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批租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征用土地的性质(基本农田还是一般农田)和需求面积的不同逐级上报审批。但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下的招商引资、建设优先战略,与大宗土地征用须上报国家审批的硬性约束形成了直接的利益冲突。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各地方政府开始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幌子,甚至以“发展是硬道理”为由,无视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实行“项目跟着领导走、规划跟着项目走、超越审批权限批地”的违规操作。一些
    2023-04-02
    367人看过
  • 政府是次债务人能强制执行吗
    一、政府是次债务人能强制执行吗政府作为次债务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政府不履行判决书的,在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法律强制执行有什么前提条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是必须有生
    2023-06-06
    100人看过
  • 政府控制企业发行债券可以吗
    一、政府政府融资的方式1、财政拔款:包括本级财政拨款;上级财政拨款资金;结合有关项目建设,向上级有关单位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或试点单位支持等。债务性融资:包括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或中央代发)、政府性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信托融资等。资源性融资:是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资产和公共资源筹措的资金,包括有形资产(资源)融资(如项目融资与土地融资)和无形资产(资源)融资(如特许经营权融资)。具体说来主要包括:开发土地资源:这是最大的融资渠道,但目前有越来越多的限制。2、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方式有:(1).组建强势企业。通过企业重组、企业分立、挂靠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组建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其优良的资产、有利的地位达到融资的目的。(2).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国有股份逐步
    2023-02-20
    412人看过
  • 政府对公用企业管制面临哪些问题?
    公用企业属于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行业,是指邮政、电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等为公众提供产品、服务或由公众使用的业务或行业。即使将公用企业推向市场以后,政府仍负有很大的责任:一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进入公用基础设施产业的企业数量;二是根据发展的需要管好价格水平和服务质量。与计划经济相比,这两项责任对政府的管理部门要求更高。政府对公用企业管制面临以下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具有数量大,回收周期长,专用性和沉淀性强以及规模经济等特点,如果盲目地鼓励投资,则有可能造成社会效率和投资人的损失,或造成消费成本上升。所以,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在控制公用企业数量的同时,做到既有竞争,又不至于使效率损失过大,这需要一系列科学决策的程序做保证。使是在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特许经营权时,也存在如何保证有充分的竞争的问题、不同经营者资产的评估或转让的问题以及政府与企业之间合同条款的制定
    2023-06-07
    423人看过
  • 企业管制执行有什么规定?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主刑,其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执行期间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一、假释可以代替宣告禁止令吗不可以。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或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即禁止令。这里没规定对假释犯使用禁止令,所以假释不可以适用禁止令。二、什么情况下会判处管制呢对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管制的。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三、拘役和管制哪个更严拘役和管制之中,拘役更严重。拘役会剥夺人的自由,管制只会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
    2023-04-05
    354人看过
  • 企业拆迁政府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政府不可以强制拆迁企业,我国法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集体土地合法房屋强拆可以吗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2023-03-22
    189人看过
  • 企业行政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1、负责公司内部的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辞退、离职等手续。2、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监管公司劳动纪律,每月5日前按时公布、上报上月全员考勤,统计公布违章记分表。3、负责公司内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及公司文件的上报,归档工作。4、负责技术资料及技术书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档、借阅、归还等。5、处理日常行政对外事务,包括办理暂住证、户口、租赁收费、交费等。6、负责安排、监管公司前台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公司形象。7、协助生产部经理做好文明生产管理,检查落实生产卫生、安全、消防等。8、打印、复印公司各类文件、资料,收发文件资料。9、负责公司员工宿舍、食堂等后勤工作的管理,包括卫生、保安、消防等。10、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计划等),对相关泄密事件负责。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1、各部门每月需用办公用品,须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人事部将
    2023-04-11
    334人看过
  • 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
    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以来,企业享有充分的内部工资分配自主权,国家对企业的工资分配实行宏观调控。政府通过分级管理、分类调控,在工资总量的决定上,对企业分别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以及在两低于前提下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等调控办法。随着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将逐步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过渡,由调控工资总量向调控工资水平转变,在部分地区进行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在非国有企业探索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并在部分中心城市开展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试点。
    2023-06-10
    335人看过
  • 政府不服的强制执行诉讼
    政府强制执行不服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
    2023-08-16
    264人看过
  • 权制定政府规章的政府是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有(1)国务院各部、委;(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3)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4)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参照依据。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范围在制定立法法时,就划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调整权限问题,争论较多。一些同志反映,目前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调整权限上,矛盾比较多,主要是政府规章扩大了调整权限。具体表现在:(1)很多政府规章没有制定根据。(2)有些本应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事项,政府部门因怕麻烦或者怕政府的规定不能通过,而改用规章来规定。(3)一些行政部门从方便管理出发,扩大行政管理职权,过多强调相对人的义务,而对自身的行为约束得不够。(4)设置的处罚比较多,有的罚款数额很大。也有的同志提出,我国当前处在一个过渡时期,在法制建设上,方方面面要依法管理,另一方面,诸多事业发展较快,
    2023-08-05
    116人看过
  • 政府对拆迁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权?
    政府对拆迁没有强制执行权,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
    2023-08-01
    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是针对企业还是政府单位来制定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劳动法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制定的,他的主体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劳动法来调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解决中间的矛盾,劳动法的最大特点是站在劳动者弱势群体的角度,规范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
    • 国有企业改制是属于政府行为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不高于当地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市、区属企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去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实发468元,其余额用于职工个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县(市
    • 政府什么时候开始强制执行企业购买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直都是要求必须执行的。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可以像当地社保机构举报或投诉,社保机构会要求企业补交,甚至会有处罚。
    • 申请政府强制执行到法院还是民政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9
      即使政府申请强制执行还是要等待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本来就有权力归这些房屋进行清拆,但是基于房地产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所以才要等待法院的判决!还有房地产公司没有经有关部门批准建商品房,这个已经严重违反我国多部法律,政府以后还有多个部门向这公司追究责任呢。
    • 政府强制为企业招工是否合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企业招工必须是企业与劳动者双方自愿。不知你说的情况,具体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