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什么才算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12:23 358 人看过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否则一般不能作为证据;

2.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让当事人写下保证书;

3.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及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为了取得证据,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

5.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6.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未经修改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7.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

8.安放录音或录像设备是在自己家里进行偷拍偷录,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或家中,则就不具备合法性。

9.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

一、在交警大队录音算违法吗

在交警大队录音算违法行为。录音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偷拍偷录很可能涉嫌违法,并且在偷录的证据,不能在事后作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但是调解以外的其他证据,包括调解前的有关笔录,相关物证、证人、鉴定结论、事发后的赔偿情况,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录音、录像取得的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法禁止性的规定或违法公序良俗反诉的,应当不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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