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免刑事处罚的条件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4:52:59 207 人看过

构成贪污罪,犯罪情节较轻,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贪污100万判刑几年

贪污100万本身属于数额巨大的范围,100万的量刑标准应当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并处没收法定或全部财产,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的可以从轻处罚。法官在判决时应根据被告人认错态度是否有坦白,自首等情节来综合考量。

二、贪污数额有五万不满十万标准怎么处罚

贪污数额超过五万不满十万以贪污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受贿罪从轻情节是怎样的

受贿罪从轻情节如下:

一、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的。

二、具有自首情节的。

三、有立功情节的。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贪污罪是否属于刑事处罚的免死范畴
    在某些条件下是可以的。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3、特赦免除刑罚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有效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贪污罪量刑标准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
    2023-07-11
    91人看过
  • 贪污罪所具备条件有哪些?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共同贪污罪是属于两者不同的罪名,虽说都是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但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只会针对于部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符合条件才能按此罪来进行处罚,所
    2023-03-12
    56人看过
  • 贪污受贿罪有哪些条件可以减刑
    一、贪污受贿罪有哪些条件可以减刑我国对受贿罪罪犯的减刑标准及条件具体如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受贿罪罪犯,在服刑期间必须严格遵循监管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若确实展现出深刻的悔过之意并取得良好的改造效果,或者具备立功表现,均可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而对于那些在服刑过程中,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行为,或者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的罪犯,则应给予更为重大的减刑奖励。《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
    2024-03-30
    254人看过
  • 刑法贪污罪条件
    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贪污罪构成要件: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一、十年前贪贿追诉时效是几年十年前贪贿追诉时效是十到十五年。贪污罪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点: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侵犯的是公共财务;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追诉时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023-06-21
    433人看过
  • 贪污罪能免除处罚的情况中
    触犯贪污罪能免除处罚的情况是: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能不能判缓刑贪污罪能否判缓刑,根据以下规定判断: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金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情节较轻,能够主动承认积极返还赃物,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2、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00元以上,除投案自首或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外,一般不适用缓刑;3、国家工作人员贪污金额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减轻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4、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返还赃物,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严格掌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2023-07-28
    79人看过
  • 贪污罪的处理是怎样的,贪污罪怎么量刑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等。贪污罪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
    2023-07-31
    392人看过
  • 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二、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
    2023-04-28
    436人看过
  • 贪污受贿罪有哪些处罚途径?
    贪污受贿罪的处罚方式具体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无期徒刑、死刑。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法律规定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受贿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到200000元。受贿有其他较重情节: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
    2023-07-28
    69人看过
  •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有哪些条件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从轻处罚的几个条件是什么1、没有其他损害后果,认罪悔罪的;2、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3、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4、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5、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6、积极赔偿损失的。醉驾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
    2023-08-02
    75人看过
  • 贪污罪的刑期有多久,如何对贪污罪进行处罚?
    一、贪污罪的刑期是多久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
    2023-03-31
    295人看过
  • 2024贪污罪免刑亊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贪污罪免刑亊处罚规定是什么1、贪污罪免刑事处罚条件有,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情形的,可以免除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2023-11-16
    394人看过
  •  贪污罪是否可以免除刑罚?
    贪污罪免除刑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自愿认罪悔过、退赃或自首并立功,从而获得刑罚免除。这意味着国家工作人员犯有贪污罪,但只要他们自愿认罪悔过、退赃或自首并立功,就可以获得刑罚的免除。这种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积极揭露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贪污罪免除刑罚是指在刑罚执行前,犯有贪污罪的人自愿认罪悔过,并积极退赃,或者在犯罪后立即自首,或有立功表现,从而获得刑罚免除的情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免除刑罚是什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但并非所有贪污罪都一定被判处死刑。对于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以判处死刑。贪污罪免除刑罚的情况是指,在贪污犯罪中,如果行为人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以依法
    2023-08-24
    119人看过
  •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如何处罚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2023-12-21
    52人看过
  • 贪污罪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如下:(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构成贪污罪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在上述量刑标准的基础上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山东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
    2023-07-24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罪案件怎么处罚贪污罪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7
      怎么处罚:(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
    • 贪污罪刑事案件怎么处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辩护词范本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1
      被告人退赃只是被告人认识错误,误以为自己构成贪污罪,在没有收到任何“赃款”的情况下试图通过“退赃”的方式避免刑事侵害。
    • 环境污染罪免除刑事处罚都是哪些样子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7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
    • 有没有免于刑事处罚的贪污案件,要怎么做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贪污案件,也是有罪判决,依照规定不会被开除,但在考核中当年应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