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0:00:37 59 人看过

(一)资料是否齐全、充分;

(二)提存人的行为能力和清偿依据;

(三)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

(五)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

(六)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是如何的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二十条,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

(一)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

(二)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

第二十一条,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2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处相关文章
  • 电子证据的审查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一、电子证据的审查内容(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是否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取证方法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没有持有人(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是否注明原因;对电子数据的类别、文件格式等是否注明清楚;(三)是否依照有关规定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是否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四)电子数据检查是否将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有条件的,是否制作电子数据备份,并对备份进行检查;无法制作备份且无法使用写保护设备的,是否附有录像。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
    2022-05-20
    347人看过
  • 婚内财产公证的审查内容与方式是什么
    一、婚内财产公证的审查内容与方式是什么婚内财产公证的审查内容: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3.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4.需要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章是否齐全;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婚内财产公证的审查方式:1.询问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详细了解与公证事项有关情况;2.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收集到的书证、物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全面审查核实;3.进行调查、勘验,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真相;4.进行专业鉴定。二、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婚内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人士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3.婚后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
    2023-04-24
    307人看过
  • 办理提存公证的注意事项,提存公证的条件是如何的
    一、办理提存公证的注意事项办理提存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1.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2.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2)债的内容;(3)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4)交付标的物。3.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4.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二、提存公证的条件是如何的提存公证的条件是: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
    2023-04-24
    138人看过
  • 重点审查哪些内容是公证处的职责?
    重点审查的内容有: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具体到合同公证,主要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行为能力、担保人和代理人的情况等;买卖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性,条款明确完备性;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与否;双方履约能力。公证处应严格审查收养关系主体的真实身份为了确保被收养人以合法身份收养,办理涉外收养的公证处对被收养人和送养人提交的下列证明文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一)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作送养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1.被收养人的出生公证书、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检查(包括肝功能和澳抗检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2.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声明书公证书,以及生父母抚养困难的公证书;3.生父母双方不再生育子女的保证(需
    2023-07-05
    380人看过
  • 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内容
    一、二手房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内容(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如下审查: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
    2023-04-27
    487人看过
  • 最新提存公证书格式内容
    什么是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一)申办提存公证需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2、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之合同或文书(如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或交易双方所拟签订之合同或拟履行之合同(担保提存);3、以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债务确实无法履行之证明;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其他情况及联系方式等;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注意事项1、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
    2023-05-05
    54人看过
  • 合同的审查内容有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审查的内容有:审查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审查合同的审批制度和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时间等;审查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是否有违约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5-14
    385人看过
  • 公证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证形式审查(一)公证审查的内容审查是公证程序的重要环节,为具体办理公证事项的环节。根据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二)公证机构审查的方式公证法第29条也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机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核实:1、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和证人公证人员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和有关证人时,应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并制作询问
    2023-06-13
    218人看过
  • 二手房屋公证提存是如何的
    对二手房房款进行提存,就是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将房款先期提交给公证处保管,待卖方将产权证办理到买方名下(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后,再由公证处向卖方付款。在房款提存后,如果卖方不协助办理产权证变更或者产权有问题无法变更至买方名下,公证处可以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将房款退还给买方;同时,如果产权证已经变更到买方名下而买方又不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公证处也将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房款。经过房款提存,完全可以消除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隐患,增加买卖双方的信任,保证交易顺利完成。办理房款提存公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2、房屋所有权证;3、所售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共有权证明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出售房产的声明书;4、购房款;5、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收费办理二手房交易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
    2023-02-04
    367人看过
  • 如何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备?
    1、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确定权利义务条款是否完整、将来能够实现。首先审查合同中规定的己方的义务实现是否存在障碍,有无依靠外界因素的情况,在需要对方配合的情况下,配合的程序是否已经列明;其次审查己方的权利(主要是付款)是否包含条件,付款的依据是否清晰,是按进度、按工程量还是一次性支付;付款是否具有确定性,是否附加了条件和期限,是否受到外界影响,是否受到对方或第三方前置行为的影响,是否设置了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多个付款条款是否有矛盾等;对施工合同条款中的数量表述一定要明确具体,切忌模糊不清。而且要明确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如承包工程面积要写清楚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土方体积是松土体积还是压实体积,这对单位造价包干工程的总造价就有很大的影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的使用要符合规定,以免双方发生争议。必要时要明确规定工程数量的正负尾数,如土方工程。2、工程量条款的审查,审查工程量的确定、确认方法,工程量调
    2023-06-01
    366人看过
  • 政审的内容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政审的内容审查程序是怎样的?政审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被政审者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2)考察小组对被政审者进行组织考察,相关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被政审者所在单位,召集同事,领导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3)审核审查结果和写出审查报告。政审小组会根据政审情况,按照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政审报告,提出政审结果意见。最后由政审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政审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政审者本人。政治审查的内容:考察被政审者思想是否进步、品德是否优良、作风是否正派,有没有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思想政治问题的;有
    2023-06-01
    284人看过
  • 刑事证据审查的基本内容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查的侧重点应是对所有移送证据的审查和评判,而不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通过审查搞清两个基本问题即:哪些证据具备证据基本条件,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即可被采纳;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某个事实或全案事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即可以被采信。据此,刑事证据的审查内容应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证据的关联性。关联性是证据的自然属性,是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客观存在的联系。刑事证据只有确定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具有实质性证明意义的关联性,才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加以采纳,反之,则应予以排除。在这里,特别要注意不能把哲学意义上的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当作关联性对待。而是必须把握证据在逻辑上与待证事实具有证明关系,这个待证事实就是刑事法理论界归纳的七何即:何事(什么性质的案件)、何时(案发的时间特征),何地、何情(
    2023-04-22
    360人看过
  • 遗嘱公证要审查哪些内容
    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对公民来说非常重要,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
    2023-06-13
    220人看过
  • 清偿提存与担保提存的区别内容
    1、提存原因不同。清偿提存主要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产生;担保提存则一般是依提存人与债权人的约定而产生或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2、提存的目的不同。清偿提存是以清偿债务为目的;担保提存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3、提存的法律效力不同。清偿提存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担保提存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提存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标的物
    2023-04-29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处
    词条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公证处
    相关咨询
    • 人员对提存公证的申请应审查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公证人员对提存公证的申请应审查哪些内容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员应当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审查下列内容:(一)本规则第九条所列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二)提存人的行为能力和清偿依据;(三)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四)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五)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六)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 如何审查是否符合资格,如何审查证人证言的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审查证人是否符合资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证人资格的考察主要是从生理和作证能力两方面进行的,具体应了解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心理,受教育的条件和程度以及对事物的感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等。这些因素都对证人能否作证及作证能力的强弱产生一定的
    • 公证提存终止是如何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证提存终止,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
    • 2024公证提存收费标准是如何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8-25
      第二十五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提存费用包括:提存公证费、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提存受领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物。第二十六条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
    • 破产案件审理形式审查的内容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5
      破产案件立案,首先必须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是对破产申请的程序和手续进行合法性审查。 1、债权人为申请人的形式审查。在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法院应认真审查下列事项: a、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是否确定和有效。 2、债务人为申请人的形式审查。 3、案件管辖权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