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义务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如下义务: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场所和方法。
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4.保管人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5.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二、保管合同的特征
保管合同有如下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三、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可以自行约定,但是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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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应履行保管义务的方式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保管人给寄存人凭证的义务在实践中,关于保管人向寄存人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从原则上讲,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就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的除外。例如在车站、码头等设立的小件寄存处,一般的交易习惯是给付保管凭证。而在某些商场外的停车场,按照交易习惯就不给付保管凭证,只要有车位就可以停车,只是出来时需付款,保管人给付付款凭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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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存放人的义务和义务主要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5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下列义务: 1、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2、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对于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等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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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保管合同合同的特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9保管合同的特点如下: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二、保管合同既可为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为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让所有权,不转让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四、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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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的义务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0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包括给付仓单义务、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危险通知义务、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返还仓储物的义务、允许存货人检查和采取样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