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9:43:20 423 人看过

无期徒刑的两种情况: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一、保外就医能回到家吗

保外就医可以回家。所谓保外就医就是指可以在监狱外就医,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已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良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除非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不得保外就医。

二、一审被判死刑会不会死

一审被判死刑是否会死,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一审被判决死刑,犯罪人上诉,人民法院改判的,可能会改判刑罚;

2、如果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不会立即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以及有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三、死刑什么时候有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1、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10日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上诉的判决复核后,经核准,应在7日内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被判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无期徒刑有哪些特点?
    有些罪犯所犯的罪行危害性极大,比有期徒刑严重,但又不至于判死刑的,就会被判为无期徒刑。因为无期徒刑字面上理解是要准备做一辈子牢,那么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因此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达到减刑的条件是可以减刑的。一、被判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
    2023-04-22
    165人看过
  • 哪些特殊情况延长刑事拘留
    一、哪些特殊情况延长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1到4日,当出现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时,拘留时间还可以延长到30日。具体说,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条件和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特殊情况”下,当三日期满,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日。另外一种情况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资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等等情况可以申请延迟。而提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案件类型必须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第二个条件是,延长拘留的对象必须是上述类型案件的重大嫌疑分子。在延长程
    2024-01-20
    432人看过
  • 提取资本有哪些特殊情况
    1、司法实践中,公司的退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司经验资登记后,以货币出资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往往表明,发起人或股东使用贷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后,收回所借入的出资,并归还原主(2)公司经验资登记后,除营业费用或正常营业费用外,无正当理由收回出资3.公司成立后,公司经验资登记后,将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撤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承担返还出资和支付利息的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行为直接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学者认为,退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2023-05-07
    58人看过
  • 犯罪中止特殊情况有哪些?
    一、犯罪中止特殊情况有哪些?犯罪中止特殊情况包括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后,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犯罪分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最终没有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
    2023-04-28
    138人看过
  • 故意伤害无期徒刑是哪些情况?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一、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
    2023-04-12
    363人看过
  • 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特殊情况?
    著作权主体包括:一、权利人:1、作者;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继承人: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承方式获得的人。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内容主要是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应当履行适当限制其权利的义务。成为著作权继受主体的途径有成为著作权继受主体的途径如下: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通过上述方式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以下情况:(1)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
    2023-07-04
    268人看过
  • 无期徒刑有哪些能减刑的情形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
    2024-05-14
    500人看过
  • 无期徒刑还能减刑吗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刑法给予这类犯罪分子以剥夺终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如八二年、八三年开展的从重、从快、从严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奠定了改革开放的良好社会秩序,当然,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从严处置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无期徒刑的一般适用情形: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
    2023-03-19
    246人看过
  • 哪些情形是特殊情况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相关法律知识:符合假释的条件有哪些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
    2023-04-22
    377人看过
  • 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即精神病人以及又聋又哑的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精神病人犯罪要如何量刑精神病人犯罪的量刑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情况如下: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
    2023-06-19
    492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特殊情况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一些特殊情形,包括涉及未成年犯罪者、犯罪行为失败、共犯、自首以及有立功表现等情况。以未成年人为例,考虑到他们尚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法庭在裁定刑罚时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从宽或者减轻的处理。对于犯罪未遂的罪犯来说,如果他们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实现犯罪目的,那么在量刑上也会参照已经成功实施犯罪的罪犯进行从轻或者减轻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8-23
    445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有哪些
    一、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有哪些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有:1.弹性工作时间职业工伤对于一些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职业,如新闻记者、保险销售人员,则应看出行目的和地点来界定工作时间。出去采访或推销,是以工作为目的,也应该认为是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也算工伤。2.因工外出和工作有关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是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是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工伤的认定是有非常明确的说明的,比如说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的非因本人的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是可以进行认定的。还有就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地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工作伤害,也是完全可以认定为工伤。二、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工伤认定60天能下来结果。法律上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
    2023-10-09
    251人看过
  • 无期徒刑可以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况:(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无期徒刑无法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前提是将要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法适用缓刑的规定,无期徒刑是三年以上的刑罚,
    2023-07-06
    225人看过
  • 假释包括哪些特殊情况
    假释的特殊情况包括: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关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所需要执行刑期的限制。一、判刑8个月可以假释吗不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入室抢劫罪可以假释吗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
    2023-02-04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有哪些特殊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
      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刑罚执行方式。实际上是将监禁刑罚转变为非监禁执行的宽济执行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
    • 无期徒刑是指什么, 无期徒刑的特点有哪些, 无期徒刑主要有哪些特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无期徒刑是指什么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二、无期徒刑的特点无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
    • 无期徒刑有哪几种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3
      无期徒刑的几种情况: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 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 无期徒刑具有哪些特征无期徒刑的减刑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1、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处罚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相关规定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 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会判无期徒刑
      辽宁在线咨询 2020-11-27
      “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具体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