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8:23:52 314 人看过

工伤出现医疗事故,单位不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伤后出现的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机构对员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的结果,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工伤后出现的医疗事故承担任何责任。工伤的赔偿范围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人身伤害的,单位需要承担责任。

出现工伤如何去与用人单位理赔

出现工伤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鉴定结果主张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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