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什么时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7:32:28 476 人看过

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保管物交付并验收后成立。

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从民法理论上讲,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签订保管合同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证明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寄存人将对保管物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交付可以由寄存人直接交保管人,也可由第三人间接交付。如保管人已占有标的物,以简易方式交付即可,占有约定也可成立保管。如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嗣后由出卖人为买受人保管。

(3)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事前仅有口头约定,其后,在前保管人或寄存人改变主意,不接受保管物或不交付保管物,因为保管合同尚未成立,则改变主意的一方并不构成违约,对方当然无权请求强制履行,也无权请求法院追究其责任。

(4)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于保管物交付前,已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保管合同于保管物交付前成立的,因为属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应受法律保护。此时,保管合同虽未有保管物授受,但仍然成立。由上文可以知道,当寄托人将需要保管的物品交付给保管人,经保管人验收后,合同就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当知识提出想要寄托物品时,合同是不成立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与生效时间与解除时间的区别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项: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023-07-11
    120人看过
  •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发生债务关系时,一般是需要担保的,有了担保才使得债务关系有了保障。在法律上有担保物权,这时为了确保债务实现而设立的权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其约定执行。一、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需要还多少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怎样承担,要看担保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什么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主
    2023-03-10
    52人看过
  • 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解除有时间限制
    合同成立两年以上,保险人不得解除。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30天以上不行使。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一)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
    2023-07-06
    34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哪些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据该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与他人达成协议,设定居住权,并且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前述条款。《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据该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与他人达成协议,设定居住权,并且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前述条款。
    2024-05-10
    491人看过
  • 成立合同是什么时间定的?
    合同成立时间分情况进行判断。以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订立书面合同之前或者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民法典的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在此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如果符合要约条件,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
    2023-08-05
    219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和要约生效时间有何不同
    要约生效时间不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由此可以看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是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时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一、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1、要约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的期限,要约人也就会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二、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要约人向谁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
    2023-07-03
    452人看过
  • 合同约定解除有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当事人在收到对方当事人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约定解除的七种情形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如果存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023-07-27
    205人看过
  • 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时候有什么风险
    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的风险是:保证人对此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企业要以保证的方式来预防债权危机时,必须先要和保证人建立起保证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以保证合同来建立的。那么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呢?主从合同的形式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主从条款的形式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即保证人
    2023-07-27
    262人看过
  • 当事人哪些时候能够解除合同
    一、当事人哪些时候能够解除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合同。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2024-01-18
    230人看过
  •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成立吗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只要双方接受合同的条款,那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应适于发生债权,即应为确定、可能、适法及社会的妥当;合同的各意思表示应有效成立且一致。合同的成立条件有:须有双方当事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须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
    2023-06-29
    4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应当怎么约定时间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时间的约定为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跨省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怎么申请1、跨省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申请直接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方的代理人、亲属等向实施羁押手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即可,同时提交相应的人保或者是财保,如果申请人一方不提供上述保证,此时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足以做出不准许的决定。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
    2023-08-04
    411人看过
  • 2022民法典的保管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保管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自保管物交付的时候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人有哪些义务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义务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6、责任承担: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
    2022-10-08
    2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如何约定立案时间
    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为七天。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之后,会进行审核,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7天内立案,然后将案件受理通知书发送给原告,原告凭借案件受理通知书缴纳诉讼费。一、不知道对方家庭住址怎么起诉只要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就可以,住址只是备选项。也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进行查询。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
    2023-04-07
    54人看过
  • 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算违约吗?
    一、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算违约吗?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违约的时间进行付款的话也是属于违约的,因为没有遵守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在订立合同时,条款需包括价款或者报酬,当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按规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属于违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五百七十七条支付价款,若有损失还需要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2023-02-07
    33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为什么要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方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为什么要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为了确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成立之前双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成立之后双方承担的则是合同责任。二、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方式1、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最普遍的情形,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包括两种情况:①书面方式作出的承诺于到达后生效;②口头方式作出的承诺、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则是当场即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其成立时间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成立时间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
    • 合同一般自什么时候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一般自什么时候成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 约定的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时间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1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时间为什么是一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为什么要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为了确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成立之前双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成立之后双方承担的则是合同责任。二、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方式1、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最普遍的情形,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包括两种情况:①书面方式作出的承诺于到达后生效;②口头方式作出的承诺、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则是当场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