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陈-威是合肥一家物流公司的驾驶员,本有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刘-冰刚刚为其生下一个活泼健康的孩子。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陈-威出货前往外地途中遇到了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留下了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更无奈的是陈-威的母亲因为丈夫早逝,一直与他住在一起,这下家中失去了顶梁柱,无疑为她们将来的生活铺下了许多的问号。2008年9月,保险公司赔付了陈-威2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这对于家庭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刘-冰在领取了这笔赔偿金后,仅分给婆-婆2万元。这下婆-婆可不答应了,自己的儿子去世获得的赔偿金,凭什么让儿媳一个人全拿?于是,双方就这一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整日争吵,婆-婆甚至一气之下,甩下她们娘俩,自己一个人搬回老家去住。可搬走的婆-婆不甘心赔偿金被儿媳独吞。于是,诉讼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这笔赔偿金,及陈-威生前所住的住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陈-威死亡,生前并未立遗嘱,故其生前财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由于陈-威的保险未指定受益人,故亦视为遗产进行分配。陈-威的妻子刘-冰与婆-婆,以及陈-威与刘-冰的孩子陈-科都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应当平均分配陈-威遗产。
在庭审中,刘-冰主动向法官提出愿与婆-婆在法院进行调解,婆-婆也同意。最终,刘-冰与婆-婆达成了调解协议:陈-威的20万死亡赔偿金其中14万分给陈-科,刘-冰与婆-婆各分3万;陈-威所有的一套房屋产权归陈-科所有。
案例点评:
可以看出,本案的焦点在于陈-威交通事故死亡所获得的20万元保险理赔金的分配问题。刘-冰作为死者的妻子领取了这20万元的赔偿金,但却只分给婆-婆2万元,有背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公平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于陈-威的保险并未指定收益人,所以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将这笔20万元的赔偿金视为遗产进行分配是合法、合理,准确无误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所以,我们可以看出,陈-威的遗产只在他的妻子刘-冰、儿子陈-科、以及陈-威的母亲等三人这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发生。
死亡赔偿金遗产怎么分配?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未作界定,致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争论不休,意见不一。本文试图通过对死亡赔偿金的法理依据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进而阐述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及死者债务的处理等问题。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未作界定,致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争论不休,意见不一。本文试图通过对死亡赔偿金的法理依据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进而阐述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及死者债务的处理等问题。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损解释》)规定受害人死亡后,赔偿权利人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又可以主张死亡损害赔偿,二者是并列的,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而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不属于大妻共同财产。死亡赔偿金也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产生于死亡之后,生前不属于死者合法所有,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可能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也非对死者本人的赔偿,因死者本人不可能作为权利主体存在。死亡赔偿金是消极收入损失赔偿,是对死者的扶养人、继承人丧失扶养、继承的赔偿。
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及债务的偿还
《人损解释》将收入损失作了技术处理,将收入损失分解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两个部分,死亡赔偿金赔偿数额是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客观标准以20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而被扶养人生活费已经单列一项予以赔偿。因死亡赔偿金不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所以死亡赔偿金只能在受害人的继承人之间分配。
假设死者再活20年,他的收入中首先要扣除个人消费部分,其次是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和家庭的共同消费,余下的收入便是可支配收入,可以用于家庭积累。如果是和父母一起生活的,那就变成家庭共有财产,死亡赔偿金平均分配,债务也属于家庭共同债务,每一成员均有还债义务;如果不与父母一起生活,且已结婚,也没有约定为个人财产,那首先应当将死亡赔偿金分割一半为配偶所有,其余的由继承人平均分配,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由配偶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死亡赔偿金当然平均分配,债务由死者个人遗产偿还。
这种假说既解决了继承人之间的分配问题,又和现行法律相衔接,而且符合现实国情,平衡了债权人的利益。假如受害人不死亡,他的收入的一半将属于配偶所有。受害人死亡的发生,家庭中损失最大的当然是配偶,那么死亡赔偿金主要由配偶获得,应当是合法合理的。死者的死亡,使包括配偶在内的家庭成员丧失了未来本可以预期继承的遗产,因此家庭成员应当分配余下的死亡赔偿金。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并未实行财产实名制,死者的遗产范围无法确定,致使债权人以死者遗产清偿债务的目的常常落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这种分配原则避免了死者家属以无遗产为由来逃避债务现象的发生,平衡了债权人和死亡赔偿金分配人之间的利益。
-
交通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交通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452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134人看过
-
2022因公死亡怎样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
448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给谁,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251人看过
-
遗产分配中如何处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253人看过
-
工伤赔偿分配规则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
192人看过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
如何区分空难死亡赔偿金是遗产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30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由于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一般不限制分割人的身份。死亡赔偿因侵权而导致赔偿义务人对侵权行为只对死者近亲承担的赔偿责任。
-
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遗产分割,法律如何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8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死者的遗产。
-
分割死亡赔偿金案中应该怎么去分配死亡赔偿金?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7分割死亡赔偿金案中的赔偿金的分割。实践中对于如何分割存在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所有权利人平均分配;一种观点认为按照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并根据具体情形适当增加或减少。基于笔者上述分析,死亡赔偿金的性质采取的“继承丧失说”,是对于近亲属的一种可期待性财产利益的赔偿。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对于其分割可参照遗产的分割方式,即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分割死亡赔偿的权利主体为第一顺序
-
离婚时如何分割死亡遗产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1离婚时,对于遗产的分割,如有遗嘱的,离婚双方先按遗嘱的内容办理遗产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如子女死亡的,离婚父母均为法定继承人,一般将遗产均等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
-
如何起诉死亡赔偿金分割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扣除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剩下的,由父母、子女按人头分。 工亡赔偿包括: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