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0:51:40 442 人看过

一、集资诈骗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犯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个人,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集资诈骗罪。单位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2、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三、集资诈骗罪找什么部门

集资诈骗涉案资金由公安局(经侦大队)/公安机关进行追缴,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管辖下列案件: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第140条-148条。

(2)走私案,《刑法》第151条-155条。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案,刑法第158条-169条(其中第163条第3款规定的案件由检察院管辖)。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刑法》第170条-191条。

(5)金融诈骗案,《刑法》第192条-198条。

(6)危害税收征管案,《刑法》第201条-209条。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第213条-219条。

(8)扰乱市场秩序案,《刑法》第221条-230条。

(9)侵犯财产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职务侵占案和第272条第1款挪用资金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四、重婚罪原告主体可以是他人吗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

重婚罪一般应由重婚的受害方到法院做为原告起诉,涉嫌有重婚罪的一方为被告。

主体人数不能一概而论,可能为一人,可能为两人,也可能是三人以上。

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对方已婚,对方采取欺骗手段,谎称未婚),犯罪主体只是一人,两人的情况比较常见,不再赘述。如果在重婚或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还有帮助犯或者教唆犯,就可以出现多个犯罪主体。

由上分析可见,重婚并非“必要共同犯罪”,单个人也可以构成。

以上是对重婚罪原告主体可以是他人吗问题的解答

五、侵占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不行。侵占罪不能构成单位犯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仍然非法占有。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产: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二是他人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第三,他人的埋藏物。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六、诈骗罪主体可以是怀孕的孕妇吗

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具体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孕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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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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