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形包括: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能够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认为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等一系列的情形。
一、不予批捕的具体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如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造成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应负刑事责任;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上述四种情形,均属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③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④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我国的法律中对于不予批捕的情形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符合不予批捕情况的当事人民法院将会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将案件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但是补充侦查的期限最长只能是一个月,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外。
-
具体有哪些方面的情况被检察院不予批捕
98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多久放人,不予批捕的情形是什么?
248人看过
-
偷电车价值2100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76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起诉和不予批捕
144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批捕会受到哪些处罚
398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后无罪释放的程序,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包括几种
53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哪些情形下不予批捕检察院不批捕受贿罪的检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9如何认定受贿罪, 1、行为人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受贿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受贿罪;而对于受贿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情节较轻,一般应视为一般违法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 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
-
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能否不批捕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6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
-
具体有哪些方面的情况被检察院不予批捕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9在逮捕程序中,建议检察院不予逮捕的情况主要是: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和胁迫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悔,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4、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自愿、合法、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是14
-
刑事案件有哪些情况,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这种情况很多,只要符合条件,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批捕,则会做出不批捕决定。具体看案件。寻访去“法律援助吧”互谈与法律工作者等等建议追问得知吧。
-
批捕程序中建议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有几种情况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26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