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永远是温馨的港湾,是关联血脉传承的摇篮,是老辈以及子孙后代繁衍生息的家园。随着我们广大农户不断进城,导城市房子致供不应求,房价一路飙升,农村越来越多宅基地被空闲闲置,然而国家也看到这一面,闲置房子谁来管?怎么管?土地经营谁来种?
很多人将眼光放在了这些空房上,然而国家是这么说的:
拆除:按照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处理,对农民自愿放弃的,给予补偿;
鼓励市民上山下乡,到农村去,租住农房,政府给予奖励或者是补贴。那么,问题来了:
1、放弃的土地被空余出来,做什么用呢?
国家一直有一个大方针,就是要让农村土地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那怎么才能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呢?就是让会经营土地的人去经营它。
比如,农民进城了,不方便再种地了,那么闲置下来的土地怎么办?就可以交给农业经营者去经营。
再比如,对于分散的土地,其盈利能力不高,国家现在大力鼓励规模经营,如果把分散的土地连成片规模经营,就能创造出它的最大价值。
2、鼓励去农村租房干啥?
前不久,武汉启动“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出台20条措施,从补贴、减免税费、政策优惠等方面,鼓励市民下乡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创业创新。
鼓励对象:能人、企业家、知识分子、城镇居民等四类人。
鼓励内容:鼓励这4类人下乡租住农民房屋,发展农家乐、休闲农业、创新创业、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养老等。
有啥要求:需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民自愿出租,不得强制租用
3、如何奖励或者是补贴?
租赁空闲农房兴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验收达标后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实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符合建设标准的,按每户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按二星级2万元、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4万元、五星级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对租赁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的,给予10万元/社一次性奖励。
4、这是谁的机会?
其实谁的机会都不是,最主要的是政策社会趋势,导致越来越多人其实无法再城里过的最好,跟风随潮,导致搬迁进入城镇,宅基地和土地长期闲置被征收,最可悲的是农民朋友们,进退两难境地,最好的方式就是保留农村户籍,扎根农村,也许若干年会形成一个模式-叫往复曲线模式,大批城镇老板会返璞归真在农村买房居住,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若干年后,城镇人往农村买房居住,农户永远赶不上城镇居民。城镇人会脱离城市,生在城市和农村边缘地带,这种情况叫逆城市化。
-
农村宅基地土地征收赔偿
27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征收
2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47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用地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17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用地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17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征收政策
315人看过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
征收农村宅基地如何征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
-
未来农村的土地还会被征收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
农村土地未来还会被征收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
农村拆迁征收是耕地还是宅基地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每个地方不一样的政策。征收的是耕地还是宅基地房屋?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
-
未来农村土地会征收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6不一定会征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43条的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