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基层法院管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8-06 14:11:58 354 人看过

我国基层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具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涉外离婚,基层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如果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基层法院有跨区管辖权
    [案情介绍]吴某是萍乡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之一,其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大笔资金周转。2006年10月18日,在吴某许诺给与王某高额回报的前提下,王某将自己的存款以及向亲戚朋友借来的300万元借给吴某,并对利息和借款期限进行了约定。借款到期后,吴某归还了部分借款,尚欠原告245万元,经王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受理后,被告吴某以本案诉争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为由,认为安源区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不在本辖区的标的额2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且本案被告属美籍华人,应由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级别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案情分析]【分歧】基层法院是否有权受理该案?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的异议成立,安源区法院应将该案移送其上级法院即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安源区法院有权管辖该案。【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2023-06-11
    436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
    2023-04-27
    151人看过
  • 基层法院的管辖与审限
    管辖与审限一、刑事一审公诉、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民事一审案件受理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民事案件,但是,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及涉港、澳、台民事案件除外。三、各类行政一审案件四、执行案件1、由我院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上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或同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4、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案件;5、行政机关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五、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不服本院发生
    2023-06-11
    208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可以约定法院管辖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另外又有如下一些具体规定:一、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二、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其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耆宿,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
    2023-06-14
    119人看过
  • 起诉专利权是基层法院管辖吗?
    一、起诉专利权是基层法院管辖吗?专利管辖权没有基层法院。一般专利纠纷的案件只有中级人民法院才能审理。但是专利纠纷案件,也可以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可以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法院有知识产权法院,所有的中级法院,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
    2024-02-11
    204人看过
  • 商标侵权基层法院管辖权有吗?
    一、商标侵权基层法院管辖权有吗?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各类商标案件法院管辖规定如下: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
    2023-04-16
    129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的仲裁案件
    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劳动仲裁裁决书补正范本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的这种终局效力体现在实体方面。由于种种原因,裁决书有可能在形式上产生一些错误,这样,就有必要对裁决书进行补正。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六条
    2023-03-05
    153人看过
  • 基层法院诉讼标的上级法院会管辖吗?
    一、基层法院诉讼标的上级法院会管辖吗?审判实务中一些法院突破级别管辖权限受理诉讼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初始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法院受理诉讼时争议标的数额等就明显超出其级别管辖权限;另一种是后发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在受理诉讼时,原告主张的争议标的数额在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内,但在开庭时,由于原告增加或变更了诉讼请求。争议标的数额发生了变化,超出了受诉法院的级别管辖权限。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是民诉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原告若是正当行使此项权利,本无可非议,但问题在于原告利用此项权利规避级别管辖。按照争议标的额,诉讼本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但原告为了使下一级法院能够受理其诉讼,起诉时故意将争议标的额降低到下一级法院的级别管辖权限内,等到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再要求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原告这样做有几重目的,首先是使下一级法院能够合法地受理其诉讼,其次是使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无法发挥作用,最后是将二
    2024-01-19
    418人看过
  • 外国人犯罪案件也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实务建言徐进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根据该条规定以及《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我国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对其他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则无权管辖。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妥,理由是:首先,这样的规定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立法上造成了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人人理应包括所有受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中国人和外国人。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根据国际惯例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这绝不意味着其他犯罪的外国人也因此享有诉讼特权。故其他不享有外交特
    2023-06-11
    88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的标的物金额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普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一般在5000万元以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在3亿元以上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等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商事案件管辖权在1亿元以上,其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物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管辖标的物5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其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物1000万元以上的贵州、西藏、甘肃、青海一审民商事案件,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在2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在500万元以
    2023-05-07
    458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由基层法院管辖吗
    民事特别程序由基层法院管辖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比,具有下列
    2023-06-13
    418人看过
  • 如何管辖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起诉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1、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双
    2023-06-14
    366人看过
  • 诉讼涉外婚姻管辖法院是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法院的依据: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离婚诉讼涉外婚姻处理原则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
    2023-08-07
    254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律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
    2023-03-06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案件是中院管辖还是基层管辖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1-18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
    • 基层法院管辖涉外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3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是: 1、涉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基层法院涉外案件管辖的规定有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1
      基层法院涉外案件管辖规定有以下几点: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信守国际条约原则。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加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 法院涉外离婚管辖管辖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
      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
    • XX院对哪些基层法院拥有涉外案件管辖权?具体名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管辖权:主要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认为应当由本院管辖的案件;上诉管辖权:审判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审判监督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