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四方案”是土地征收审批过程中,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等情况制作的审批材料,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
律师提醒,同时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确属必须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三)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四)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
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被征用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
(二)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被征用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四)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供地的方式、年限、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符合规定;
(五)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435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书四方案是什么
368人看过
-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
227人看过
-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
55人看过
-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
382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书四方案有什么意义
175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征地拆迁一书四方案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6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资料制作,逐级报告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具体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用地报告说明书应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计划使用土地的情况等:2、农地转用方案应包括地类、转用面积、土地利用整体计划等。3、补充耕地方案包括补充耕地责任承担单位。对应土
-
没有" 一书四方案" 就能征地是怎么回事?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21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征地是属于违规征地,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书四方案”实际上是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的法定程序性材料。先要有“一书四方案”,才能获得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文,一个征地项目才能够依法启动。所谓的“一书四方案”,规定于《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
我有一书四方案征地拆迁违法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6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批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一本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拆迁是不合法的,一本四方案批准后,公示期过后可以征收。《建设用地审批报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批准的农用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方案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单独地址的建设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行的城市规划和
-
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双方分别有哪些义务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1.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双方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仍具有法律规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1-05-18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2、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 3、征用土地的实施机关应当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交待听证权。可以在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告知听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