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法院不能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12:32 391 人看过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具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欠债人的这8种财产,法院也不能执行
    根据2017年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但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8类财产不能查封、扣押或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
    2023-06-06
    335人看过
  • 债务人的工资可以抵债吗,法院不能执行的财产有哪些
    可以抵押的。一、债务人的工资可以抵债吗如果欠条到期了债务人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只要债务人有工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来还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月在执行对方工资还钱的时候法院需要先扣除一部分工资来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将债务人的工资全部用于还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法院不能执行的财产有哪些1、绝对不能执行财产包括由立法规定的不可执行财产:(1)被执行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财产。(2)被执行人获得的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品。(3)有关抚养子女的债权、赡养父母的债权,被执行
    2023-02-08
    13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可执行村委会的哪些财产
    法院不可以执行村委的以下钱财:1、退更还林补偿的村民个人款项;2、征收房屋、土地补偿的村民个人款项;3、村委会保管的其他单位与个人的款项。一、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拆房屋吗不可以强拆。建议双方协商处理。一,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多为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拥有“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或者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无权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拆除、腾退进行决议。其三,对于合法启动的征收拆迁项目,应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推进征收程序,确保被拆迁人复议、诉讼、提出意见、要求听证等权利的行使。二、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农村耕地不可以买卖。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本身不可以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城镇户口居民不能购买土地,也不能够买农村土地上附着的房屋。虽然现在的确有不少买卖农村房屋的现象,也有村委会出具的所谓“房
    2023-03-20
    282人看过
  • 法院执行没有财产会不会拘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没人财产可供执行的,如果没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一般是不会拘留的,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会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如果被执行人确
    2023-05-02
    151人看过
  • 财产保全由法院哪个部门执行
    财产保全负责部门各地法院操作是不一样,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并执行,有的是立案庭受理交给执行庭执行,还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后分到审判庭,再交给具体审判该案的承办法官执行。具体法律根据确实是空白,主要看各地法院操作惯例。一、什么是诉讼的程序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六个,分别是: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等待法院的通知;3、法院通知被告举证;4、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5、开庭审理;6、法院判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有哪些1、 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3、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
    2023-03-02
    29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会不会冻结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会冻结信用卡。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时候,有可能会冻结被执行人信用卡的,当事人的信用卡资金属于可以执行的财产范围内。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一、离婚补偿支付如何防止耍赖离婚补偿支付防止耍赖可以凭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时法院判决一方给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按照判决书履行。不履行的,接受经济补偿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法院冻结银行卡后会通知本人吗会的,法院冻结银行卡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为: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三、欠钱不还新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
    2023-06-24
    158人看过
  • 查封财产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查封的,法院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依据被执行财产的特性选择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查封
    2023-04-27
    36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能否行使破产撤销权
    一、行使破产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能够行使破产撤销权。二、破产企业无效行为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这一破产撤销权制度,虽然在法律上给予了债权人适当的救济权利,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简单,在审判实践中操作性差,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完善,因此,在立法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撤销权制度,以便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扩张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和行使主体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
    2023-06-06
    389人看过
  • 法人财产如何保障: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企业账户没钱的,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申请执行的,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5、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6、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
    2023-07-18
    167人看过
  • 人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信托财产
    不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托财产是因为信托目的而独立存在的财产,虽然来源于委托人,由受托人控制,由受益人享受收益,但信托成立生效后,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的财产,也不属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同时不属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和收益的债权人均不得申请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违反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律师补充: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
    2023-05-06
    239人看过
  •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并隐匿财产案
    申请人:天津市蓟县ZZ信用社。被申请人:李ZZ,男,天津市蓟县ZZ乡小屯村农民。1986年,被申请人李ZZ与余付辰、康学伶合伙成立自来水安装队。合伙期间,合伙人先后向申请人天津市蓟县ZZ信用社贷款6.5万元。后合伙经营亏损,个人占用合伙贷款,致使贷款逾期不能归还。截至1989年12月20日,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共87021.79元。ZZ信用社向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ZZ等人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逾期贷款用于合伙经营的计41162.64元,利息13945.74元,是合伙期间的债务,应由各合伙人共同归还,每人归还三分之一,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余付辰占用贷款本金11200.94元,利息3794.85元;康学伶占用697.22元,利息236.22元;李ZZ占用8352.50元,利息2829.81元;第三人陈凤山借用合伙人贷款3586.70元,利息121
    2023-06-06
    105人看过
  • 法院行政执行能不能抓人
    对于法院抓人,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如果确实能证明或者查证属实无能力执行,那么不会。一、确实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给法院说确实没有能力支付的,法院也没有办法,即使是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也只能是中止执行或终止执行。但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被执行人有义务向法院执行法官证明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执行法官也会查证,如果是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有可能被司法拘留或被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二、无财产可执行会坐牢吗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是否会坐牢,具体分析如下:1、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没有隐匿或有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法院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2、但若被执行人有意转移财产、隐匿或有意逃避债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的,也就是讲有能力偿还债务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可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罪定罪
    2023-03-30
    440人看过
  • 欠款人无财产,能否向法院申请执行?
    欠款人没有财产执行,打官司还是有用的。让法院先将此案判决完毕并生效法律判决,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生效的判决的话,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欠款人没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
    2023-07-18
    351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受法律允许被强制执行?
    法律不允许强制执行的财产是: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法院如何强制执行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
    2023-07-04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法院法院能否执行医院财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 财产强制执行哪些情况可以不被法院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法院执行财产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9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是实践中的客观需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当事人的经营机制、经营状况、财产情况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也随即发生变化。实践中被执行人可能确无履行能力,也可能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财产可为动产,亦可为不动产,财产可能与被执行人的住所在一起,也可能在异地,对此权利申请人不可能全面了解,尤其是被执行人故意隐匿的财产,权利申请人知道的可能性则更小。另外,权利申请人要对被执行人
    • 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不可以被法院冻结,不能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
    • 讨债时哪些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不得查封、扣押、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讨债时哪些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并非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都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