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霸王合同”,指的是在商品交易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利用其具有垄断地位、交易优势,或在经济上的明显强势,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违反公平原则,以单方声明或其他方式规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重交易对方的责任或限制、排除对方的合法权利。
商品房买卖中遭遇霸王合同的救济手段如下:
1、自我救济,抵制霸王合同
2、司法救济,否定霸王条款
一、活动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合法吗
不合法。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无效条款,这一规定属于较典型的“霸王”条款。所谓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这种说法本身明显是有利于制订格式合同一方的利益,剥夺了接受格式合同一方的利益。而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对于条款的解释权并非一方所享有,而是由合同各方共同享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也应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而不应由一方当事人说了算,更不应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对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从法律角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法律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
二、如何去应对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第一,合同双方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遵循“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合同发生的第一步;
第二,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理性购房,不要冲动、盲目;
第三,应当在签署前识别出“霸王条款”,比如免除中介机构责任、加重买卖双方责任或排除买卖双方主要权利的,都属格式条款。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审查。如果发现“霸王条款”,就要第一时间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要求其删除或修改。
第四,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霸王条款”,可以与中介机构沟通,协商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或另立补充协议,对“霸王条款”进行修改。
最后,如因”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商品房买卖中遇到“霸王合同”怎么处理
155人看过
-
霸王合同对商品房买卖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256人看过
-
霸王条款属于什么合同
9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部分霸王条款解析与对策
291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有效吗,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134人看过
-
邢台将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专治霸王条款
304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
商品房买卖中遇到“霸王合同”怎么办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8所谓“霸王合同”,指的是在商品交易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利用其具有垄断地位、交易优势,或在经济上的明显强势,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违反公平原则,以单方声明或其他方式规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重交易对方的责任或限制、排除对方的合法权利。 商品房买卖中遭遇霸王合同的救济手段如下: 1、自我救济,抵制霸王合同 2、司法救济,否定霸王条款
-
签了霸王合同属于倒霉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签了霸王合同当然不是只有认栽,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合同无效,要求当事人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并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霸王合同,是指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
-
有哪些条款属于霸王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4其实霸王条款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法律上称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而通常我们所讲的霸王条款是指违反公平原则条款,
-
霸王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合同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7霸王合同是指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的相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的责任或义务,往往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霸王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其实格式合同这个词是中性的。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合理,其意义就是积极的,会大大提高谈判和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不公平,侵犯对方权益,减轻制定方责任,称为霸王合同。因此,如果所谓的霸王合同不公平,减轻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是无效的。
-
艺人合同怎么属于霸王条款云南在线咨询 2024-05-17艺人签订合同的霸王条款如下:1、霸王合同是合同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事先约定重复使用,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对合同订立人的相对人权益的普遍侵犯,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为减轻造造人的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