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和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23:29 72 人看过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其中对人身权的侵犯仅限于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目前不承担赔偿责任。

1、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赔偿方式。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五种:

(1)违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其赔偿方式为支付赔偿金。

2、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赔偿方式。这类行为有四种: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其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返还财产;第二,恢复原状;第三,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范围的基本涵义
    其一,正确区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界限。行政补偿是指因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所造成财产上损失而给予弥补和救济。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主要区别为:一是产生原因不同。行政赔偿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违法侵犯相对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而产生的赔偿责任。而行政补偿则是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因实施行政公益行为致使一定范围内的相对人财产权受到损害而产生的补偿责任。因行政公益行为(如土地征用行为、蓄滞洪区运用行为)缺乏违法性,国家本可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基于公共负担均等原则,国家才给予一定的补偿。二是适用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既包括受害人受到的人身权损害,也包括受到的财产权损害。而行政补偿的范围仅限于财产权的损失。三是适用对象不同。行政赔偿的对象是特定的,不具有普遍性。而行政补偿的对象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特定的,因而带有普遍性。四是适用目的不同。适用行政赔偿的目的是为了挽回已经产生的违法后果,
    2023-06-13
    413人看过
  •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赔偿方式及范围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赔偿范围一般会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一方次要责任怎么算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
    2023-07-22
    192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和范围规定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这种直接行使的方式便于操作、减少诉讼,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债权人的代位权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系代位行使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对于债务人及第三人影响不大,故此法律对其行使方式加以限制。我国大陆法律不允许使用此种方式。我国《民法典》第536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即必须采用诉讼的方式行使。2、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为了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而任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行使过程中争议的产生,保证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能在各
    2023-07-04
    310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三种方式,以及范围
    一、损害赔偿的三种方式损害赔偿的三种方式是:1.一次性给付方式。一次性给付赔偿,即把将来的多次赔偿一并计算,在现在作出一次性赔偿,使这一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因一次性赔偿完毕而即时消灭,而不论被侵权人的生命时间长短,只按照当地的平均寿命计算。2.继续给付方式。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3.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定期金方式给付必须提供担保;没有提供担保的,不得采用定期金方式。二、损害赔偿的范围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造成的损失,包
    2023-02-28
    495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范围的规定方式有哪几种
    (一)明确列举的方式(二)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三)法律没有规定哪些行政争议由行政机关作终局裁决,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作出的裁决就是一种事实上的终局裁决。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
    2023-06-11
    80人看过
  • 税务行政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暂将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对财产权和人身权中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的损害。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及赔偿标准如下:(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自由的。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侵害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权的赔偿标准是: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
    2023-05-04
    201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和支付方式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偿标准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
    2023-04-12
    380人看过
  • 我国的质证范围和方式
    在我国,质证的范围应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并将质证的范围限定于上述法定证据形式。值得注意的是,质证不仅限于提出的与实体有关的证据,而且包括主张的与程序有关的证据,这应是不得被忽视的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质证,首先应在法庭上通过对其制作者、提取者、收集者的询问来考察其作成的真实性及过程的合法性。其次,就这些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有关联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制作者进行询问来达到。证人证言则可直接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质询来实现质证的目的,从而揭示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和证明力。然而,虽然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有作证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5条也明确规定了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质询。但,审判实践中由于对证人作证缺乏法律保障,并
    2023-06-06
    27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行政赔偿的范围有什么?
    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当事人是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
    2023-05-06
    336人看过
  • 赔偿范围和标准的确定方式:人民法院的角色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行政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其中对人身权的侵犯仅限于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目前不承担赔偿责任.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及其赔偿方式.(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
    2023-07-07
    384人看过
  • 行政赔偿是否属于行政裁决范围
    一、行政赔偿是否属于行政裁决范围行政赔偿不属于行政裁决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谁有权申请行政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申请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
    2023-06-16
    245人看过
  • 对行政赔偿数目不服要怎么做,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对行政赔偿数目不服要怎么做法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对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按照行政赔偿的程序规定,公民与行政机关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的,接下来公民可以积极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这里注意的是行政争议中,行政诉讼纠纷由行政机关举证,不过在行政赔偿争议中有例外规定,即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且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所以,现在就赔偿数额跟行政机关产生纠纷的,那么就要提供具体损害数额的相关证据,否则的话,赔偿义务机关那边不肯提供的,会承担败诉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
    2023-06-15
    301人看过
  • 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1、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是怎样的1、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虽然具有临时性和预防性,但其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调整和干预却是直接的、强制的。例如,收容审查涉及对被收审人人身自由权的干预,暂扣物品涉及对物品所有人财产权的干预。根据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凡是为公民设定义务或者剥夺、限制公民权利的事项都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排除其他法规、规章。2、行政法
    2023-04-20
    226人看过
  • 行政赔偿如何规定其范围
    1、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5、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7、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8、公民身体伤害、死亡或者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二、国家不承担赔偿的范围1、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第四、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先向负有赔偿义
    2023-04-16
    29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的方式和追偿范围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
      反担保的方式和追偿范围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根据这一规定,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
    • 借款利息的范围和偿还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8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及赔偿方式?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3-08
      (一)人身损害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A、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B、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A、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B、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C、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D、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
    • 船运输损害赔偿有哪些方式和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4
      赔偿方式如下: 1.恢复原状。恢复到原来的状况,是指加害人通过赔偿使受害人的财产或经济地位尽可能恢复到如果他没有遭受损害而本应具有的财产或经济地位。 2.全面赔偿。是指对致害人的侵权行为,不论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论行为人是否受刑事、行政制裁,均应根据财产损失的多少、精神损害大小,确定民事赔偿的范围。 范围如下: 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 2.积载不当而致损。 3.短装短卸损失。
    • 法律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6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