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2 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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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其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再次,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最后,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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