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所谓的不当得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4:20:18 245 人看过

​一、什么是所谓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二、不当得利的特征有哪些

具体特征根据有三: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三、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有哪些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所谓的袭警罪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袭警罪的含义乃为采取暴力手段干扰或妨碍正在依法执行公职的人民警察履行职能。此类行为涵盖了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针对民警人身所进行的攻击行动;此外,使用致命武器或通过驾驶机动车辆对民警发动冲击亦在其范畴内。袭警罪的创设目的在于维系人民警察行使法定职责时的权威地位与不可侵犯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4-08-14
    351人看过
  • 什么是所谓赡养?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一、拒绝赡养的子女法律怎样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
    2023-03-08
    432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怎么起诉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一、不当得利能不能没收财产不当得利不能没收财产。法律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至于国家机关是否可以在不当得利中没收财产,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从立法精神来看,法律未作规定的,国家机关不可以减损当事人的利益,由此看来,不当得利不能没收财产。二、收到别人转错钱不还是犯法的吗收到别人转错钱不还是否违法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不当得利人及时偿还的,则不违法;如果拒返还则违法。因转错钱获利的一方,是不当得利人,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
    2023-04-11
    400人看过
  • 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侵权与不当得利的竞合是什么
    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而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侵权与不当得利的竞合是存在无权处分、物权使用他人之物、侵害人身权等等。一、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2.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侵权与不当得利的竞合是什么侵权与不当得利的竞合是:1.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是指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标的物处分权的人擅自处分他人标的物的行
    2024-03-17
    349人看过
  • 不当得利属于非法所得吗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自己获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这类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的获得人被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对该债务负有返还义务,财产受损失的人被称为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返还债权的权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一、不当得利的特征(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三)受益人取得
    2023-03-02
    79人看过
  • 不当得利利息需要返还吗,民法典不当得利的规定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利息是否需要返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受益人为善意,则仅需返还现存利益,返还时利益不存在的,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益人为恶意的,除了要返还实际利益之外,还需返还期待的利益。民法典不当得利的规定就是行为人没有任何根据的获得了利益致使他方受损。一、不当得利利息需要返还吗不当得利利息是否需要返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
    2022-06-05
    136人看过
  • 店员所得差额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一、店员所得差额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则构成刑法上的侵犯财产罪。这里的不当得利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是指所有人刚刚遗置于某处而忘记携带的财物,所有人随即能够准确地回忆起财物遗忘的时间、地点,并即去寻索而拾得者
    2023-05-03
    246人看过
  • 不当得利是什么请求权
    一、不当得利是什么请求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指不当得利使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享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二、不当得利的损失怎么确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的损失按对受损失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例如拾得1000元的,不当得利损失就是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三、构成不当得利的要件有哪些1、没有合法根据。所谓没有合法根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
    2023-05-03
    491人看过
  • 离婚所谓的分居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夫妻间的分居行为,通常定义为因情感出现问题,在持续两年的时间内处于离异状态。然而,针对某些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因为职业等客观因素被迫分离并无法共同生活,此时的分居并不仅仅基于感情问题,因此即便在此类情况下历经超过两年亦不能认定为法定离婚情形。对于此类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来说,可以选择通过相关组织进行协调或直接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申诉状,以启动离婚程序。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优先考虑调解,但若确认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则应准许其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4-08-08
    157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行为人的不当得利行为一般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不当得利是民事方面的情形,一般不会触犯刑法,受害人可以以返还不当得利为由诉讼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财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n(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n(三
    2022-06-23
    154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在哪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在哪方要分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由主张成立不当得利的原告进行举证,不当得利已经发生了变更、消灭或者受到妨害的情况,应当由被告进行举证。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一方得利,另外一方利益受损,两者之间的利益情况存在因果关系。一、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在哪方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在哪方分情况讨论。1.主张成立不当得利的原告应当对三个要件负举证责任,即原告不仅应当证明被告获得利益并使自己受到损失,还应当证明被告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2.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
    2023-07-26
    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
    2024-01-28
    489人看过
  • 区分拾得和不当得利的差异是什么?
    拾得失物不当得利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1、性质不同;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3、要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买遗失物的,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支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所谓意思占
    2023-07-03
    106人看过
  • 所谓的阴阳合同是什么?
    阴阳合同的定义是:合同双方就同一合同标的订立的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生效,一份对外公示。且阴阳合同必须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有效。一、阴阳劳动合同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从法律效力来说,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无法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当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
    2023-03-05
    7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所谓合同获得的利益是可得利益的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1、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 2、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 3、故可得利益主要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等。 4、依合同法采取的严格责任制,该损失的赔偿同样只须具备三个
    • 不当得利民总,什么是不当得利民总,为什么不当得利民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5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能够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获到的利益。不当得利,指无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到损失而得到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到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到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获到,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做法;而
    • 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3-11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
    • 所谓专利权的无效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3
      1、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2、无效审查过程中一般都会有一个口审的程序,类似于法院的庭审程序,双方在合议组的主持下口头进行陈述,一般口审程序后的3-5个月左右会收到无效审查决定。
    • 2022年什么是所谓的继受取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0
      1、继受取得也称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权人取得商标权是基于原商标权人的商标权而取得的。 2、这种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商标权的转让和商标权的继承。 3、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