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仲裁解决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0:11:50 374 人看过

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

2、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3、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

4、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5、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00多个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一、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

1、具有公正性、权威性。

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仲裁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能够避免人情等不公正因素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仲裁员从公道正派的专业人员中选聘,有着严格的条件,素质高,作风正,令人信赖。

2、具有保密性。

医疗纠纷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新闻媒介热衷于报道、曝光,部分报道误导公众,激化了社会矛盾,甚至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法官的公正裁判。而医疗纠纷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的整个程序和裁决也不公开,仲裁机构成员和仲裁员以及当事人均负有保密义务。整个仲裁过程很少受到外界干扰,这样可以给当事人,尤其是医方留点面子,减轻其怕在声誉上可能受到负面影响的顾虑,也保护了患者的隐私权,医患双方可以在一个和谐的氛围中,化解矛盾。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缓和社会矛盾有积极的作用。

3、具有快捷性,经济性。

医疗仲裁制度可规定审理的期限,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医患双方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充分体现了仲裁方式快捷性的优点,克服了以往处理医疗纠纷存在的久拖不决、无理缠讼的不良现象;由于一裁终局制,无需多审级收费,所以仲裁收费一般比诉讼收费低。

4、具有专业性。

医疗纠纷常常涉及复杂的医学知识和法律问题。法官由于受医学专业知识的局限,难以深入其中,可能影响公正裁判。而医疗仲裁机构具有分专业的仲裁员,仲裁员一般都是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医疗管理专家,能保证仲裁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经济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经济仲裁裁决书从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仲裁法》第52条规定: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2、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书是指仲裁庭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及其相关事项作出决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筑工程纠纷相关文章
  • 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建筑工程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1.协商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2.调解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3.仲裁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4.诉讼诉讼是解决商业纠纷最严厉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的手段。二、建筑工程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建
    2023-06-07
    177人看过
  • 仲裁是否可行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然后想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不可以申请仲裁,发生纠纷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的来说,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有约定仲裁的,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结算采取何种的标准问题,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023-07-02
    47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纠纷报警有用吗?
    律师解答:根据实际情况。合同纠纷报警是否有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只是民事的合同纠纷报警是没有用的,公安机关不受理,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合同纠纷涉及到诈骗的,则是刑事案件,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
    2024-04-19
    152人看过
  • 民事纠纷仲裁解决的程序
    1、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
    2023-06-05
    325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有什么特点
    一、建筑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有什么特点1.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2.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3.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
    2023-09-20
    56人看过
  • 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怎么解决
    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一、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时如果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则双方按照约定计算工程款。如果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而导致纠纷发生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双方主管部门或国家仲裁机关申请裁决解决纠纷。三、或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解决纠纷。拖欠建筑工程款怎么解决?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
    2023-07-24
    65人看过
  • 如何解决建筑工程施工纠纷问题的方法
    一、如何解决建筑工程施工纠纷问题的方法建筑工程纠纷解决的途径如下:1.协商,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2.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建筑工程纠纷需要什么证据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是: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
    2023-11-09
    265人看过
  • 医疗仲裁解决机制的特点
    (1)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仲裁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能够避免人情等不公正因素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仲裁员从公道正派的专业人员中选聘,有着严格的条件,素质高,作风正,令人信赖。(2)具有保密性。医疗纠纷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新闻媒介热衷于报道、曝光,部分报道误导公众,激化了社会矛盾,甚至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法官的公正裁判。而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的整个程序和裁决也不公开,仲裁机构成员和仲裁员以及当事人均负有保密义务。整个仲裁过程很少受到外界干扰,这样可以给当事人,尤其是医方留点面子,减轻其怕在声誉上可能受到负面影响的顾虑,也保护了患者的隐私权,医患双方可以在一个和谐的氛围中,化解矛盾。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缓和社会矛盾有积极的作用。一、劳动争议仲裁实行裁决原则是什么劳
    2023-03-14
    329人看过
  • 约定仲裁是否是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的最佳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约定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还得看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仲裁的协议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的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若平等主体之间对仲裁协议的事项或对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约定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还得看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否具备效力。即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在部分案件中最高法院的观点认为,虽然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管辖条款中的仲裁条款无效,但双方约定的诉讼管辖条款却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据诉讼管辖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023-07-02
    76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仲裁吗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仲裁吗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仲裁协议如何写以及无效情形《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由于仲裁有着方便、快捷的特点,所以实务中仲裁解决纠纷的占
    2023-07-28
    29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该选择哪里的仲裁机构
    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在地。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才能适用仲裁条款。有效的仲裁应当包括当事人都有仲裁的意愿,对仲裁的事项进行了约定和选定了仲裁委员会。但是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举证材料:(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3)工程预算、决算书;(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5)施工图纸;(6)施工记录;(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12)其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
    2023-07-02
    4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拖欠纠纷应该找谁解决
    一、建筑工程款拖欠纠纷应该找谁解决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当事人也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
    2023-09-29
    401人看过
  •  工程款项纠纷可否通过仲裁解决?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道关于工程款债务纠纷仲裁的问题。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将“工程款债务纠纷可以仲裁”改写为“工程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工程款纠纷可以仲裁”。因此,最终答案为“工程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工程款纠纷可以仲裁”。另外,当事人需要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道关于工程款债务纠纷仲裁的问题。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将“工程款债务纠纷可以仲裁”改写为“工程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工程款纠纷可以仲裁”。因此,最终答案为“工程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工程款纠纷可以仲裁”。2、当事人需要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3、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2023-10-07
    44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争端:是否可规定仲裁方式解决?
    可以约定仲裁。建设工程发生的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在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则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当事人就约定的内容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虽然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但不排斥当事人在合同发生财产纠纷约定的仲裁适用。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能否诉讼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能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百七十四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023-07-02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纠纷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各方当事人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设计、施工、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 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方法包括: 1、协商: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当... 更多>

    #建筑工程纠纷
    相关咨询
    • 工程建筑民事纠纷有什么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30
      1、(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 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建筑工程纠纷仲裁适用法律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发生纠纷时,解决办法如下:第一,协商。当事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国家强制标准等协商纠纷,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第二,调停。建筑工程领域有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可以对双方争论进行专业评价,给予双方专业意见,如成本鉴定等。第三,仲裁或诉讼。前述方式对于纠纷的解决均无效果,那我们就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仲裁需要在仲裁协议上签字,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仲裁和诉讼程
    • 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5
      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保密性强。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节省费用。灵活、简便。
    • 合同纠纷仲裁的特点及法律解决方法概述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31
      仲裁的特点有: 1. 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2. 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且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3. 不公开审理。我国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4. 独立、公平、公正。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
    • 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