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一
“你选的房子,有人要定了”
张先生最近看中了一套住房,户型设计、地理位置都感觉不错,就是价格比自己的心理价位偏高,于是决定再多看些楼盘再决定。没过两天,售楼小姐打来电话:“张先生,你上次看的那套房子,我同事的一个客户也想买,他们明天下午就要过来交订金了,你如果要就赶快过来先交订金。这种户型现在就只有两三套了,好的楼层就只有这套了……”在售楼小姐的一番劝说之下,张先生第二天就去交了订金。后来,张先生的一位朋友也想买此楼盘,才发现原本“售完”的套型,居然又有了,甚至还有更好的楼层。让张先生才惊觉中了招。
在楼盘销售中,售楼人员会采取很多方法来“逼订”,目的是让客户产生紧张感,越快掏钱越好。常见的方式有:在与客户洽谈时,售楼人员互相配合打假电话,或假装成顾客,要的也是客户想要的那套房;或者说另外一个客户也看好了同一套房子,正准备交钱;或是把房子同时介绍给另外的购房者,以造成热销气氛。如客户对某套房有了初步意向后,过几天售楼处会告诉他:“此套房有人要购买,你要的话马上来付定金。”有的客户就经不住“忽悠”,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钱。
记者支招: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自乱阵脚,可以委托亲戚朋友到售楼部去一趟或者打个电话,详称买房询问你想要的房源是否还有。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谎言二
“更好的户型有人想转让”
刘先生看了一个新楼盘均价为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综合地段、房型、交通等因素后,黄先生非常中意。开盘后,刘先生到售楼处,发现自己最中意的房子已售完。就在他大失所望时,售楼小姐称自己有个客户是投资人,订了好几套房子,可以劝说这个客户让出一套,而且现在还没有正式备案,已签了的合同可以撤销。由于楼层、朝向都是刘先生所喜欢的,他当即要求和这位客户见面。售楼小姐随即联系上客户,双方经过协商确定按照每平方米5400元成交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刘先生后来惊讶地发现将房子转让给自己的客户竟然是开发商自己,所谓的转让不过是一场骗局。这种行为在早几年更为普遍,一些销售人员在楼市销售火爆的某一时期,利用职务之便手握一些房源,看有客户购买意向强烈,这些售楼人员会加价“转让”,赚取差价。不过经过了这几年的市场规范,这种个人行为,现在成都楼市已经非常少见。更为常见的是一些开发商利用这种方式“捂盘”,以便将紧俏房源卖出更高价格。尤其是在开盘之初,因为开发商一般都会采取低开高走的价格策略,开盘价格相对最低,一些开发商也只会拿出较差的房源,而宣称热销房源已经售完,一方面可以制造销售火暴的假象,另一方面可以
把好的房源囤积卖出更高价。
记者支招
对自己喜欢的户型,就要抱着坚持,坚持,再坚持的原则,就要这种户型。同时,多看楼盘,你们这里实在没有,我也只好换别家,若即若离的态度,是价格谈判的基础。
谎言三
“先交定金,不喜欢可以退”
准备结婚的李小姐和男友年初看中了一环路上某楼盘,加送面积之后每平方米5300多元的价格让他们很满意。当李小姐表示要再考虑两三天之后做决定时,售楼小姐告诉她:“你可以先交点定金,不满意可以退。免得你想买的时候,喜欢的户型和楼层都没有了,而且今天我们还有优惠活动,你过几天来就没有了。”想到交的3000元定金并不多。李小姐和男友就爽快交了钱。过了几天,李小姐一家决定购买,到售楼部签合同时,才被告知,因为赠送面积的施工问题,真实交房时间要推后4个月,这让急着结婚的李小姐大为不满,要求退还定金,可以售楼小姐却告知定金无法退还。后来,几番交涉之后,开发商同意给予更多优惠,李小姐还是购买了这套房子。但是,这个连蒙带骗的过程,让李小姐很受伤。
有些售楼人员会判断买房者的购买意向,假如客户购买意愿很强烈,售楼员会收些钱,叫“小订”或“诚意金”,少的可以是几百元,多的可以是上万元,承诺可以不再把这套房子介绍给其他顾客,让消费者有了“归属感”。但是定金和订金,虽然一字之差,却差别很大,定金交后不能退还,而订金是可以退还。普通购房者通常难以分辨其中差别,在定金无法拿回的情况下,跑单的几率也少了很多。
记者支招
对于存心的欺骗和隐瞒,购房者事先是很难避免。在购房时,恶补房地产法律知识将是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任何签字的文件都需要仔细阅读。
有人形容买房是件痛并快乐的事。买房的过程,也是一场心理“暗战”的过程。一些开发商总是不遗余力地制造购房的紧张气氛,从排号的火暴,到选房的紧张。在楼市火暴时期,有些楼盘给购房者选房的时间仅仅10分钟。在这10分钟内,你花掉的可能是你半辈子的积蓄和半辈子的债务。沉住气、定下心是选到好房的诀窍。如果购房者都不急,开发商就要开始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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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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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这样的虚假宣传可以要求退房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可以退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都是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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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与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古语有云:安身立命,那么房子就是人们首要奋斗目标,因此“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是买房人们关心的问题,房屋买卖的主要对象是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房屋的买卖可以分为大产权和小产权两种,大产权一般是指我们常说的商品房而小产权则是指未经过国家审批的一种产权形式如果对房屋只具有使用权利那该房屋是不能被房屋的使用者进行买卖的如果房屋被第三方买卖,且屋主不知情那么屋主可以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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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意思表示购买不破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9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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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个人如何识破虚假债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1、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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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事先不知情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2轻则罚款,总则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