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收入如何确定所得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5:24:06 253 人看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的规定: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安置房是否要视同销售交所得税,法律如何规定
    安置房遗赠需要交税。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安置房遗赠需由受赠人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安置房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手续和流程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核税缴税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
    2023-11-26
    360人看过
  • 未取得收入所得税如何计算招待费
    问:某企业是2008年新成立的房地产企业,由于第一年没有收入,那么2008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时招待费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呢?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3项费用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2)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根据所述情况,此企业是2008年新成立的房地产企业,由于2008年没有收入。因此,2008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在该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处理。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同时根
    2023-05-05
    337人看过
  • 在转入国债时如何确定免税利息与应税所得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转让国债取得的收益要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在转入国债时如何确定免税利息与应税所得呢?《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6号)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转让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转让国债所得(损失)=国债转让价款-购买该国债成本=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例如:某公司2008年6月10日从证劵交易购买国债10万元(面值),支付价款10.2万元,票面年利率为2.48%,2012年10月25日到期一次付息;2012年4月30日改公司将该批国债转让,取得价款12万元,其免税利息收入和应税所得计算如下:1.转让国债的免税利息收入。持有天数=20+31+31+30+31+30+365×3+31+28+31+3
    2023-05-04
    213人看过
  • 工资收入所得税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12000-1100-5000=59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不超过12000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2)如按照适用3500元的旧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12000-1100-3500=74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
    2023-05-04
    99人看过
  • 电话收入所得如何缴纳营业税
    【问题】某人开了一个公共电话亭,请问电话费收入应如何缴纳营业税?【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1号)规定,经营公用电话业务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自办,即公用电话设在邮电局营业厅,由邮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值守,电话费作为邮电部门的收入。第二种是委托代办,俗称“公用电话亭”。各电话亭属邮电局的经营网点,在邮电局一个统一营业执照下分列,邮电部门将“电话亭”经营人称之为代办人。代办人将向用户收取的话费全额上交,作为邮电部门的营业收入,邮电部门付给代办人劳务费。第三种是兼办,即私人住宅、小卖店以及其他单位(即兼办人),利用其自用电话兼办公用电话业务。邮电部门按月向兼办人收取管理费,并按自用电话标准收取电话费。兼办人的经营收入是按公用电话向顾客收取话费,扣除上交给邮电部门的话费和管理费的余额来确定。国税发[1997]161号文件对上述三种方式经营公
    2023-12-07
    492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如何处理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一般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
    2023-06-05
    6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的租金收入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确认租金收入
    【问题】企业所得税法所指的租金收入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确认租金收入?【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
    2023-12-28
    445人看过
  • 安置房如何入账
    土地增值税
    1.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分别作销售和购买处理,会计与税法的处理基本一致。借:银行存款000,开发成本000,贷:主营业务收入000;借:主营业务成本000,贷:开发产品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000,应交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000,应交土地增值税0002。营业税是不能避免和少交的,因为销售房价明显偏低税务局是要重新核定的,唯一可以做手脚的是旧房的成本做高,比如实际收购价10万,对方可以开20万的票。这样对方也可以少交契税,你公司也增加了开发成本,以后少交土地增值税。
    2023-05-09
    61人看过
  • 工资收入所得税是如何进行征收的
    一、工资收入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工资收入所得税就是个人所得税,因此工资收入所得税的征收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1、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税率。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
    2023-02-22
    296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财税〔2016〕43号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一、个税扣除的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
    2023-03-08
    466人看过
  • 股票收入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
    股票收入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
    2023-02-28
    357人看过
  • 个人利息收入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利息收入交个人所得税,按利息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2、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强制义务性、法定规范性;3、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
    2023-02-27
    350人看过
  • 如何计缴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被企业解聘而从企业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东地税发[2001]223号和东地税发[2004]181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倍以下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倍的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010年、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2004年、2003年、2002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分别为46576、42585、39516、35284、31135、28253、25326、22598元、17804元)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
    2023-05-10
    349人看过
  • 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确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1谁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方面,在税法书本上有明确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这里我们可以是在一个中国境内的,以及取得收入和创建企业的组织和个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2哪些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交个人所得税的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那么交个人所得税的有哪些呢?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因为需要交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因此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他们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3什么是居民企业这个在计算后面税率的时候会涉及到,所谓的居民企业是在中国境内领营业执照,或者不在中国境内领营业执照,但是,如果你不领营业执照,但是,你的管理机构,你们企业的总部设立在中国的话,那么,你们就算是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在缴税时按25%进行计算。纳税调整项目增加项目指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
    2023-05-04
    33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起征点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31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三险一金)-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为3500元/月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发工资:即你的收入总额,或者称为汇总薪资。 以你的应发工资为7000元为例,假设你的四金为1800元。 则你的应纳税所得额=7000-1800-3500=1700,属于
    • 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以不同形式取得财产转让等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
    •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收入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
      设月收入为X,(X-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上税金额(在不考虑五险一金的情况下0 解得:X=,即为月收入。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X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
    •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怎么确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
    • 不征税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完工,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