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死亡赔偿金可以协商解决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9:42:26 88 人看过

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发生车祸肇事方需要支付赔偿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救助相关文章
  • 妻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丈母娘可以拿到吗
    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的,会涉及到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那死亡赔偿金该如何计算呢?按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受理诉讼的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计算。而且受害人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超过一岁要从二十年中减去一年,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只能乘以五年计算。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地方政府部门会定期公布。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人员受伤的,受伤人员经过治疗无法恢复正常机体生理功能构成残疾的,要计算伤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主要是为了补偿致残人员因丧失劳动能力减少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伤残赔偿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同死亡赔偿金相似,受害人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超过一岁要从二十年中减去一年,年龄超过七
    2023-03-14
    489人看过
  • 上海审议交通事故赔偿草案将建立社会救助基金
    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撞了不能白撞。但对该条存在种种误解,其中之一就是,只要是撞了人,司机不管有责无责都必须赔偿。昨天,专门对第76条进行细化规定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提交审议。针对国家大法某一条款进行地方性立法,在本市尚属首次。该草案真正体现了人性化立法的宗旨,基本制定出了一个较为合情合理的细化规范。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4万《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而首先体现了化解赔偿风险,抢救生命的原则,将赔偿社会化和商业化。但国家至今尚未出台具体的责任限额。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表示,事实上,无论是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都涉及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2023-06-05
    3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可以用救助金先垫付抢救费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日前,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和其他资金。救助基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救助基金将实行统一政策、地方筹集、分级管理、分
    2023-06-03
    2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必须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吗?
    即使在定残后意外身亡,还是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确定伤残等级后,因非原交通事故的原因而意外死亡的,伤残赔偿金应继续按照法定年限支付,最长为自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一、脑出血赔偿标准是多少脑出血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交通事故伤残评级而定,不同级别的赔偿标准不一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残疾赔偿金计算的重要内容,伤残等级的大小往往决定残疾赔偿金的大小。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
    2023-03-19
    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获赔后可以享受抚恤金吗?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可以请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造成死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必要交通费、误工费等,在交通事故死亡获赔后可以享受抚恤金吗?案例:我丈夫系一单位职工。上月初,他因死亡,肇事方已按有关规定作了赔偿。请问,我还能向丈夫生前所在单位要求支付抚恤金吗?律师解答:你仍有权享有抚恤金等待遇。一方面,是因为根据《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所作出的赔偿,都不属于抚恤性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已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交通肇事的补偿和抚恤问题的函》中指出:职工因交通事故残废……除了肇事单位根据肇事人所负责任大小发给一定补偿费之外,原单位仍应按照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给抚恤费。民政部《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抚恤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因公外出(包
    2023-06-17
    41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包含伤残赔偿金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包括伤残赔偿金吗?现行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中指出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范围,新《刑事诉讼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赔偿范围没有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所以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诉讼请求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一)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
    2023-04-16
    13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以不可以作为死者的遗产处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受害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就法律地位而言,死亡赔偿金的被赔偿人还是死者,只由家属接受,符合遗产特征,因此也适用于遗产分配原则。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因此,不能作为遗产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
    2023-08-18
    209人看过
  • 怎么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所有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归死者的近亲属所有。一、死亡赔偿金由什么组成死亡赔偿金分割主体具体指的是死者的近亲属。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公交车撞死人该怎样赔偿公交车撞死人按照下列标准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2023-03-23
    449人看过
  • 西安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3种情况可申请
    从2012年起,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开始运行,在交通事故中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或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受害人及家属可向交管部门申请丧葬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然而许多人对此并不了解,所以申请的较少。去年7月份,在西安打工的王某在骑电动车行驶至新城区某路段时与一辆逆行的机动三轮车相撞,王某头部、面部不同程度受伤。三轮车司机见王某伤势较重,肇事逃逸。经唐都医院诊断,王某头面部呈多发外伤、面部三处骨折、前额部软组织挫裂伤、左眼外眦畸形等症状,王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总共花费95700多元。由于肇事三轮车逃逸,无人负担王某的医疗费,王某也承担不起这笔费用。处理事故的交警告知王某可申请社会救助,王某出院后向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处(办公地点在交警支队事故处)申请社会救助。经过审核,王某获得抢救费50%的社会救助,这笔近5万的救助款直接垫
    2023-06-08
    1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否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与精神赔偿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同时主张?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明确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200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从这个司法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里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种,如果按照这个司法解释的精神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佚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I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2023-02-11
    12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赔偿死亡的金钱数额
    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由以下五种费用构成:一是为了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二是误工费。即被侵权人从受伤害之后到死亡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误工费。由于被侵权人受伤在医院治疗,不能进行劳动,因此而减少或者丧失了劳动收入,自然应当支付其在这段时间内的误工费。当然,如果被侵权人当场死亡,就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直接按照死亡赔偿金予以赔偿即可。三是丧葬费。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四是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五是精神损害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
    2023-07-06
    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救助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施救费用和停车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只要出具正规的施救所产生费用的发票,以及停车会用收据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一、交通事故撞伤人后是否先垫付交通事故撞伤人后是否必须先垫付,法律没有规定。交通事故人伤后,可以自己垫付,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
    2023-03-08
    202人看过
  • 沉睡的交通事故救助金
    然而现实中,屡屡出现交通事故救助金沉睡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救助金申请程序的繁琐。此前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委员韩建华在调研时就发现,根据基金实际运行调查情况来看,医院在帮助病人申请救助基金时,普遍感到很困难,实际申请成功者不足10%。得到批准的案例大都在数月后才兑现,有的甚至需要10个月的时间才能申请成功。而造成手续繁琐深层次原因则在于,对于该基金的管理职责不明,有的地方,受害者写好了事故救助金申请书,却找不到接收部门。有的地方在审批过程中,各种行政部门总要以各种名义插上一脚,一些地方甚至规定,每笔救助金的申请审核需要经过分管副市长签批才能发出。如此一来,救助金的申请审核成了另类行政审批。因为车祸受伤的刘来香老人在暨南大学附属三九脑科医院已住3年3个月又15天,拖欠了医院2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亲人为此玩起了失踪,医院则不堪重负。与此同时,据有关人士披露,广东全省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2023-04-23
    88人看过
  • 死亡赔偿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这些赔偿项目如下: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2023-03-08
    123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更多>

    #社会救助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通事故损失救助基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救助基金单位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来源: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 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否要回社会救助基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发生交通事故后,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费用是需要偿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之后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死亡肇事者逃逸,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垫付那些项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r希望采纳。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如何来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
    • 交通事故赔偿金能用于救助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