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9:30:43 263 人看过

从小到大,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甚至到了工作单位,“安全第一”这四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实在不陌生,那么法律中有个不报安全事故罪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安全事故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威胁到环境的安定,怎样认定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怎样正确认定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根据刑法第139条:不报、谎报事故罪规定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唯一专做刑案的律师事务所,拥有数十位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优秀刑事律师和数千起刑事辩护的实战案例。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安全事故”不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还包括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所有于安全事故有关的犯罪,但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八条除外,因为这两条已经把不报告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必须从客体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主观方面四个方面分别进行,根据事故的大小、情节的严重性进行认定,这也是对人的生命、对事故发生的后果的一个负责与交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定要具备怎样的特征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
    2023-02-21
    299人看过
  •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刑法》增设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这对于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意义深远。然而现行法对本罪构成之规定相对笼统,且其与相关边缘罪名之间也不完全泾渭分明,使得对本罪作进一步的理论研究显得尤为必要。也正是基于前述理由,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常遭遇左右为难之境。,笔者拟着重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罪名界定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辅之典型案例,以期能对理论研究和实践有所裨益。本文分为三部分,分别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非罪及他罪的界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认定与处罚等多个角度对本罪进行了论述,下面予以简要的介绍。第一部分着重论述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依照刑法犯罪构成的理论,笔者首先廓清了本罪客体即公共安全的特征,同时对本罪对象即工程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其次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探讨了本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围绕罪过形
    2023-04-22
    165人看过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认定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罪与彼罪的区别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3)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重大责任事故指的是违反有关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一、主体不同。前者既
    2023-04-03
    176人看过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认定
    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3)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重大责任事故指的是违反有关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一、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第二、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包括生产作业安全和
    2023-03-06
    219人看过
  •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刑?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谎报瞒报事故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死亡一人3天瞒报严重吗?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
    2023-03-06
    77人看过
  •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罚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告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关于中国对伪造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谎报安全事故罪立案期限一般有多长时间?如果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可能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三、拖延不报安全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拖
    2023-03-11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样构成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6-21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
    •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9条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追诉。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
    • 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及构成特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
    • 怎样构成了谎报安全事故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0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和过失;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秩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
    •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0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