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何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11:36 152 人看过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

(一)确定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法律依据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很容易确定管辖法院,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依据《民法典》第511条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是哪里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地应为商品房所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明确约定,在给付货币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当是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1、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
    2023-02-26
    201人看过
  • 服务合同履行方式,服务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服务合同履行方式服务合同履行方式与合同一般履行原则一样,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法定义务规则: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2.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二、服务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服务合同履行地需要根据当事人对此的约定情况确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三、服务合同中的免责协议有哪些服务合同中的免责协议条款常被合同一
    2023-05-06
    61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中的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确定履行地:1、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应当按照合同来确定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签合同时,未约定履行地的,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履行地;3、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确定履行地,比如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服务场所能否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服务场所能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服务合同一般是以服务的地点为履行地点。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1、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
    2023-03-12
    492人看过
  • 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
    一、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1、借贷合同能约定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即使在合同之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在合同有效期间,一方实施了违法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也有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首先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对于没
    2023-06-20
    278人看过
  • 确定借款合同的执行地
    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是什么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2023-07-07
    46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以及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好合同的具体履行地。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从国内外立法情况来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1.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取主义,是以债务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典型立法国家有德国、法国、瑞士;2.赴偿债务主义。这是与债务往取主义相对应的,以债权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则称为“赴偿债务”。典型立法国家或地区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3.送付债务主义。以将标的物送到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或营业地以外第三人所在地
    2023-06-19
    474人看过
  • 哪一个不属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哪一个不属于合同履行的原则责任自负原则不属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固定的意义,但作为民法最重要的原则,其含义不能从语义的角度来理解,它属于一般条款,外延和内涵都不确定。(3)公平原则。在合同就某一有关事项未规定明确时,债务人应依公平原则并考虑事实状况合理履行。(4)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合同存在的基础和环境,因不可归属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变更,若继续履行合同将显示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3-04-18
    7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如何确定借贷合同履行地
    一、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的内容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3.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5.借款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6.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7.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8.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如何确定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两种观点,分别是: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
    2023-05-03
    222人看过
  • 如何在民间借款合同中确定债务履行期
    在借款合同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形下,遵循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下,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一、民间借贷在原告地起诉还是被告地起诉我国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分为以下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债权人就只能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原告所在地起诉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或者借条、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而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说,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又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合同履行地怎样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
    2023-06-21
    349人看过
  • 付货款没收到货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付货款没收到货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支付货款没收到货产生合同纠纷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合同约定地是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是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卖方逾期交货违约的,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
    2023-06-16
    438人看过
  • 自然人如何协商协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自然人借款合同履行地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补充协议的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精品自然人借款合同样书标准版<p>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p><p>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p><p>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p><p>第一条循环借款限额</p><p>一、甲方给予乙方的
    2023-07-25
    246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履行状况如何?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事关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能否做到承包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也关系到农民对于农村建设和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严格的发包程序。根据该法第19条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农村土地承包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益保护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在承包过程中,既
    2023-07-15
    342人看过
  • 借款合同银行汇款履行地
    借款合同签订后为什么要通过银行汇款?原告甲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乙还款150万元及利息。原告甲向法院提供证据(1)甲的男朋友的银行流水。用于证明贷款人借给借款人150万元款项的来源。(2)借条一份。证明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款项交付的事实。被告乙在答辩时辩称(1)甲乙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借条不是乙方真实意思的表示(2)即便甲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甲没有履行交付义务。黄浦区法院通过审理,认为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议,还须有交付钱款的事实。甲乙双方确认是先有乙给甲书写的借条,而后一天晚上,原告甲在自己家楼下将150万元现金交付给被告,现金用拉杆箱装的,交付给被告乙后,被告乙并没有当场清点,直接带走。当场就两个人。据此,法院认定原告甲提供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钱款交付的事实。判决原告甲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原告甲当时是通过银行转账将150万
    2023-05-04
    363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应依照不同情形进行确定
    一、合同履行地应依照不同情形进行确定(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对履行地点未明确或无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为接收方所在地;(三)交付不动产的,合同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四)其他标的,合同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五)合同即时结清,合同履行地为交易行为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
    2023-04-14
    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地的地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应注意哪些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 1993年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
    •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具体是出
    •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