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8:02:27 433 人看过

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范围主要包括:

(1)刑事被告人;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

(4)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一、刑事案件私了后还要走程序吗

私下和解可以从轻减轻减轻刑事责任,但并不必然不追究责任。刑事案件私了通常的讲,指的是刑事和解。所谓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案件私了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私了是指,达成刑事谅解。经过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调停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直接沟通和共同协商等方式,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以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依据,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案件私了时应注意,谅解书该由受害人或受害人的律师给被告的家属开具。谅解书应该重点表达受害者对被害造成伤害的谅解,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且请求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样实际赔偿才算结束。

三、刑事案件怎么撤案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212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被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而,刑事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害人无法撤案,只有自诉的刑事案件才能够自行撤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要注意什么,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抢劫、盗窃案件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挥霍的,应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
    2023-02-15
    372人看过
  • 刑事被害方为何放弃刑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被害方为何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选择民事诉讼刑事被害方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进行判决时,有些地区不考虑刑事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仅此一项,如果按照农村户口居民和城镇户口居民的赔偿标准计算,刑事被害方就可少得赔偿款30000元至80000元。二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使刑事被害方得不到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根据被害人的损害情况,一般在5000元至50000元之间,死亡损害赔偿一般在30000元至40000元左右,这往往是刑事被害方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提起民事诉讼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三是现在的各类机动车辆,大都投有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刑事被害方一般认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刑事被告人经济不予赔偿或赔偿不到位,保险公司赔偿也应该有保障,这是刑事被害方提起民事诉讼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四是提起民事诉讼,时限空间大。有些刑事被害方
    2023-06-11
    495人看过
  • 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上诉中的角色
    被告人刑事附带民诉上诉的,根据全面审查原则,刑事内容和民事内容都要接受审查。若民事、刑事都上诉,且均有错误需要改判的,应当一并改判;若刑事上诉民事不上诉,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效力了的,但发现确有错误,应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若民事上诉刑事不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效力,但发现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再审。被告人家属能上诉吗被告人家属可以上诉,但是需要经过被告人同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023-06-30
    16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标志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形式得到法律认可。然而,该条规定内容有限,过于原则,对于一些具体操作未能作出明确指引,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否需要履行一般民事公益诉讼所要求的诉前公告程序,即该《司法解释》第13条所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
    2023-04-04
    368人看过
  •  被告人身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定义?
    这段素材讲述的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在刑事案件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告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以及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也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然而,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在刑事案件中,因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4、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2023-10-06
    490人看过
  • 刑事被告人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问题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实简单的说也就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只是可能会涉及到一点刑事部分的内容,由于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所以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执行问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同样会遇到,比如说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只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能刑事方面先行处理而民事需要等待刑事案件处理好之后再处理。那么刑事被告人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问题有哪些呢?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可能因被告人或其他人的行为导致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能或难以得到执行时,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从而保证附带民事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里的查封和扣押,即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应当注意:第一,必须存在紧急情况,即被告人或其他人可能实施某种行为导致法院未来作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2023-06-03
    360人看过
  • 如何判定另起民事诉讼还是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是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院于2000年12月4日颁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及2002年给云南省高院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如何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申请人:忠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省XX县,现居住XX省XX市XX区。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看守所。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
    2023-08-06
    180人看过
  • 【律师说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无力赔偿
    【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23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最商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
    2023-06-08
    495人看过
  • 被告人能否成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不能成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犯罪嫌疑人,只能被害人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6-14
    426人看过
  •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确定被告的诉讼地位?
    民事诉讼主体有原告、被告及主持审判的机关,如人民法院等。只有符合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才能参与诉讼过程,行使自己的权利。原告必须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且有明确的诉讼理由。经过法院审查,发现当事人不适格的,可以驳回诉讼请求,要求重新提交诉讼状。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
    2023-07-03
    71人看过
  •  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到犯罪行为影响的人或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但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参加诉讼。1.直接受到犯罪行为影响的人;2.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3.无论是被害人还是其近亲属,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参加诉讼。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犯罪的,或者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加剧了损害后果的,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因此,受犯罪行为影响的人不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犯罪
    2023-10-14
    16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人承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附带民事纠纷赔偿的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
    2023-06-23
    481人看过
  • 附带诉讼抗诉:刑事与民事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法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相关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胡//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胡//赔偿医疗费///元、法医鉴定费980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交通费////元。共计////元。事实与理由:2017年3月25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本人)在///市//区
    2023-07-02
    24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形式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可以分为几种形式:1.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主要包括:1.刑事被告人。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需要注意的是:在
    2023-06-24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哪些人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去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有相应诉讼请求的,应该提交以下证据: 1、本人身份证明; 2、医疗费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 3、本人因就医治疗而致的误工收入证明; 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 5、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 6、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住宿费证明; 7、被扶养人户籍情况、有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证明 8、被犯罪行为损毁的财产价值证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列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1、一起列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就好了。2、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包括:1、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2、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3、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1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诉讼的,应如何确定诉讼请求主体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