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的一般条款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10:55 433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的一般条款是什么?(一)双方的名称、住所;(二)出让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三)出让期限和起止日期;(四)出让土地的用途;(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转让价格和付款人(7)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承包人依法以转包、出租、持股等方式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变。”

第二十五条:“发包人应当及时办理分包、租赁、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出让承包土地的备案由承包人提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承包人同意转让承包地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人不同意转让的,应在七天内向承包商书面说明原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转包,是指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接收方应根据分包时商定的条件向分包方负责。但承包人委托他人耕种不足一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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