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能否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0:11:20 250 人看过

可以约定,不得行使抵消权。民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一、民法典中三角债务应如何处理

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怎么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呢

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

1、免除使债务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三、什么情况下债务可以抵销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一、法定抵销。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二、协议抵销。协议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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