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户注销
1、无需补申报,收费6000元
2、需补充申报调整账务即需要补申报并调账即税务处罚收费8000元~10000元;
二、非正常户注销
1、无库存发票即首先恢复为正常户(罚款)并补申报和调整账务收费20000元;
2、有库存发票
(1)即:首先恢复为正常户(罚款)并补充申报和调整账务进行税务查账处理
(2)发票处理(如有缺损发票罚款)
(3)进行税务查账处理
收费(25000~35000),(费用包括了罚款)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
外资企业注销费用需要多少钱?
170人看过
-
外资企业注销费用规定是什么?
205人看过
-
小规模企业注销费用要多少
454人看过
-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434人看过
-
注册外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120人看过
-
注册外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250人看过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
成都外资企业注销费用需要多少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8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条件: 一、企业原审批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二、企业增资或调整经营范围后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
企业注销费用是多少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9企业注销费用一般多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地的政策和收费标准的差异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注销难度的不同,注销费用也有所不同。具体的注销费用可询问当地的工商局或价格主管部门。
-
成都注销外资企业的流程及费用是多少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4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 一、企业原审批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二、企业增资或调整经营范围后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费用是多少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8我来为您解答下在上海外资企业注册费用是多少这个问题。 上海公司注册正规机构(公司邦):1个星期办下来 在上海注册公司,得看你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 注册内资公司398元 注册外资公司13800元; 上海公司注册流程: 1.网上提交核名 2.备三证材料 3.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备案/刻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成都外资企业办理注销费用需要多少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7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 一、企业原审批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二、企业增资或调整经营范围后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