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能享受到什么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8:55:09 151 人看过

女职工怀孕职工享受的待遇有单位无权以不当理由辞退女职工、怀孕女职工依法享受“特殊照顾”、怀孕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休息。

一、安徽省产假多少天

安徽省2022年产假天最多158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女工劳动安全保护有什么规定

女工劳动安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其他。

三、生育保险公司如何发放工资有规定吗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公司如何发放工资是有规定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公司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足额的发放工资,不得因女职工生育子女而降低工资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试用期怀孕可享受那些待遇?
    法律咨询:去年下半年,赵女士到一家销售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但在工作的第一个月底,赵女士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是,当赵女士将情况告诉公司领导后,却被告知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称,这属于在试用期内发现职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赵女士能否享受公司的相关待遇?律师解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出充分理由。试用期间怀孕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公司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她。公司如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相关知识: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
    2023-06-09
    402人看过
  • 辞职怀孕,社保自付,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能,孕期离职,生育险的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就都没有了。因为要生育险需要连续缴满一年或者10个月(各地政策有区别),并且生育的当月还在交社保,才可以领取生育险。社保中的生育险是完全由公司缴纳的,只有企业职工社保才可以缴纳生育金,离职后如果想自己个人续交也是不行的。先怀孕后保险有生育保险待遇李女士怀着孩子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公司开始给她交纳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保险。几个月后李女士顺利生产,公司为她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却被拒绝,理由是先怀孕后保险,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李女士为此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起诉到法院。昨日记者获悉,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怀孕、后保险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一口头答复,李女士胜诉。新闻提示:11月份交的生育保险,第二年6月孩子出生,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却遭到了拒绝。先怀孕后交生育保险就不能同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这一规定的根据在哪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说自
    2023-07-03
    213人看过
  • 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工资怎么支付
    一、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2)作
    2023-04-05
    244人看过
  • 产假待遇女职工如何享受
    网友疑问小洋和丈夫都是外企职员,因为平时工作压力大又经常出差,这几年一直没有要孩子。去年,丈夫工作稳定下来了,考虑到小洋的年纪也不小了,所以他们就计划生个小宝宝。也是天遂人愿,今年年初,小洋生了个龙宝宝。本来这是个开心的事情,但是在与公司就产假假期及相关待遇进行沟通时却发生了不愉快。公司人事讲,小洋产假是90天,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叫小洋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小洋在公司属于中层管理人员,小洋本人的社保费缴费基数是封顶计算的,而小洋本人的工资也高于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小洋打听了一下,小洋能获得的生育生活津贴远低于小洋原来的工资标准,这之间的差额怎么办?小洋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呢?而且,小洋听说,关于女职工待遇,国家最近有了新的规定,不知道小洋能享受怎样的产假待遇?专家解答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谋得职业,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社会工作是宪法赋予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女性在生理方面确有其特殊的地方
    2023-04-25
    257人看过
  • 企业女职工在怀孕期可以享有哪些特殊待遇?
    企业女职工在怀孕期可以享受哪些特殊待遇劳动法中的规定:《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附录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
    2023-06-14
    289人看过
  • 未婚女职工还能享受“三期”待遇吗
    女职工婚前怀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还能享受“三阶段”待遇吗。虽然可能存在道德风险,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在怀孕期间办理结婚手续,未婚怀孕所生子女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他们也是合法子女,职工仍有享受“三级”待遇的权利
    2023-05-07
    169人看过
  • 大连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工作待遇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所在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劳动时间内每天应给予一小时的工间休息。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对立位作业者,应在工作场所内设工间休息座位,对不适合留在原岗位工作的,应凭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工作。如女职工上班有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按病假产前休息一、两个月。大连产假规定的时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2、有独生子女证,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3、如果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6、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男方可申请护理假为15天。注意: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023-05-29
    402人看过
  •  50岁企业女职工能否享受退休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女性企业职工年满50周岁时即可退休,参保缴费人员还需要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原则上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确认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准,但有时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查核实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予以确认。高级专家的离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女性企业职工年满50周岁时即可退休。同时,参保缴费人员还需要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原则上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确认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准。鉴于目前职工参保数据库尚不健全完善的情况,对于出现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真审查核实,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予以确认。高级专家的离休年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标题:关于退休年龄的法律分析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
    2023-11-03
    497人看过
  • 工伤停薪留职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停薪留职还能享受什么待遇工伤停薪留职还能享受如下待遇:1.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6.其他。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二、关于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三、鉴定停工留薪需要的材料鉴定停工留薪需要的材料为
    2023-05-22
    302人看过
  • 怀孕的孕妇能享受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的待遇吗
    试用期怀孕也应当享相关待遇,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一、提前转正需要重新签合同吗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二、员工试用期出现丢货要赔偿吗员工试用期出现丢货要赔偿。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
    2023-03-14
    204人看过
  • 怀孕妇女是否享有特殊法律待遇?
    怀孕不会判死刑。死刑称为极刑、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一开始就不会被判死刑,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是对于胎儿和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不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特赦。审判时怀孕的妇女辩护词可以有吗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四十九条,犯
    2023-07-06
    391人看过
  • 试用期怀孕女性能否享有相关待遇政策?
    在试用期劳动者怀孕能够享受相关待遇,因为试用期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在试用期员工工伤到底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受伤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能享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试用期也就意味着已经开始用功了,成立劳动关系,受工伤的自然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
    2023-07-10
    446人看过
  • 大学生怀孕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大学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城居医疗保险,只要其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都可享受报销住院分娩费用和享受生育补助费等待遇。其中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报销。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春节刚过,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异常繁忙,咨询新政策的实施、办理以及社保相关热点问题的市民特别多。今年1月咨询服务中心接到的18万人次的电话总量中,按照咨询热点排名依次为:医疗、养老、工伤、劳动关系以及城乡医保,同时,以下四类问题成为当月用人单位及职工最为关注的政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咨询最多的就是关于2011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标准、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等问题。据悉,2011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
    2023-06-07
    357人看过
  • 退休女工遭遇工伤仍能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在工作中出了工伤事故,按法律规定,理应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已过了劳动就业的年龄的员工还能得到相应的补助吗?1996年4月,潘女士从原厂退休后,进入松江区一家装潢五金厂上班。去年6月,潘女士在工作中双手不慎被机器压伤,当日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在今年7月份,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潘女士的伤情构成因工致残程度7级。然而,当潘女士申请仲裁,要求五金厂支付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万余元时,却未得到支持。潘女士不服仲裁,于今年10月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五金厂没有按规定为潘女士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理应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支付原告工伤待遇。据此,法院支持了潘女士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36940元的诉讼请求。
    2023-06-10
    5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怀孕后,女职工怀孕的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1
      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女职工怀孕期间是有照顾的,女职工保护法写得很清楚。不能辞职,自己辞职的
    • 女职工在怀孕期享受的待遇如何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 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会享受半天假期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7
      对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呢,以下就是可以获得好的待遇。 1、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
    • 怀孕四个月停能享受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
      生育险办理流程: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 怎么才能得到女职工怀孕的法定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