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分阶段履行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05:40:11 49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

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分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

这一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在总结各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一、行政强制执行设定

1、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来源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授权,行政强制执行权作为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权,也必须源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法律没有规定应予强制执行的,即使相对人没有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也不得擅自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设定。

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应当作出严格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由法律规定。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执行。

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1、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

2、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

行政强制执行分阶段进行执行,首先是要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来确定是否能够进行分阶段执行,然后再看当事人的相关情况来确定。如果符合分阶段执行的相关条件的话,那么该案件就可以进行相关的分阶段进行执行。具体的执行期限由行政机关和当事人进行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清算阶段会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清算阶段会申请强制执行吗?1、清算阶段不一定会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不服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赔偿义务人被判刑收监了,有权获得赔偿的一方能申请强制执行吗?1、赔偿义务人被判刑收监了,有权获得赔偿的一方不一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判决书有被告可申请执行的内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
    2024-01-21
    76人看过
  • 执行阶段有哪些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
    2023-04-16
    396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还需用找律师吗
    如果是全权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聘请律师有以下的作用:1、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情况紧急时要帮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2、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执行或者申请参与分配。3、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不力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3-04-07
    429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不作为怎么办
    一、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不作为怎么办1、先和法官沟通执行,执行有哪些困难,问题在哪;2、如果是法官拖延不执行,向法院纪委监察投诉;3、如果拖延期限比较长,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强制执行的流程(1)审查立案;(2)通知履行;(3)准备强制执行;(4)
    2023-06-16
    225人看过
  • 行政执行包括几个阶段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执行包括几个阶段行政执行包括了三个阶段。1.执行的准备阶段,包括计划准备、法规准备、组织准备、物财准备以及技术准备。2.执行的实施阶段,包括执行政指挥、行政控制、行政沟通、行政协调等。3.执行的监控,包括执行监控的类别(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执行监控的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明确执行标准,只有使执行标准更为明确、更具可操作性,才能对执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第二个环节是用执行标准衡量执行绩效,以确定执行质量偏差及其性质;第三个环节是采取相应措施,或是对执行的主观方面或是对执行的客观方面纠正偏差。)二、行政处罚谁决定谁执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决定和执行。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中
    2023-10-17
    462人看过
  • 执行阶段迟延履行利息咋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情况计算: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决数额的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含判决确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区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两部分:判决利息按判决确定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一、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吗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二、执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部分的利息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之和。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2023-03-15
    113人看过
  • 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吗
    一、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吗吊销许可证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而是行政处罚的一种。除吊销许可证外,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也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可诉吗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可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
    2024-01-28
    412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债权怎么转让
    如果本身有执行案件,也就是曾经执行过,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被终结执行。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启动,不再存在申请执行期限的问题,新的债权人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即可解决。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的时候,从来没有依法申请执行过,那么肯定新的债权人要受两年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而且是从原债权人依法应当申请执行时起算。一、法院拍卖的钱如何分配法院拍卖的钱先用于偿还债务,不足偿还债务的,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有权继续追偿剩余未偿还部分,如有剩余,则退还给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成功后,房子要等买受人过完户后才能动拍卖款,如还有其他案件参与分配,那么就需要再做出分配方案,可随时联系执行庭具体办案人咨询。二、债务人名下没有资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并且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2023-03-23
    58人看过
  • 什么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房产
    一、什么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房产1、强制执行在法律文书生效的时候申请,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自双方收到法院判决书后15天的上诉期满后,即可向法律申请强制执行。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后上诉的,从收到一审判决开始最快要三个月左右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强制执行的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
    2024-01-10
    235人看过
  • 执行人可以委托政府强制执行吗
    除下列情形外,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障碍、恢复原状等义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其后果已经或者危及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表其履行,或者委托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表其履行。在某些情况下,行政强制委托不能委托,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被执行人住院可以申请暂不执行吗被执行人住院可以向执行人申请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身体恢复了再继续执行。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的条件有:1、属于执行法院管辖;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
    2023-08-18
    329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如何反诉?
    一、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如何反诉?1、不存在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如何反诉这个问题到强制执行阶段是不可以反诉的。执行阶段诉讼已经结束,不能再提起反诉,有不同意见可以另行起诉或者申请再审。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消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哪些?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包括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1、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1)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
    2024-01-03
    214人看过
  • 直接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机关执行吗?
    一、直接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机关执行吗?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二、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这里应指出的是,加处的罚款是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收缴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范畴,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所谓执行罚,是指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
    2023-06-02
    492人看过
  • 有行政强制权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有行政强制权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吗可以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过期我们都知道,在民法学上,一般的权利都是要有时间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以及各种权利积压过多,造成
    2023-04-20
    264人看过
  • 根据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为几类
    一、根据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为几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二)直接执行直接强制执行
    2024-01-24
    48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执行阶段阶段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9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
    • 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是否可以收取强制执行费?
      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应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则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则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强制执行阶段帐户没钱可以追加为强制被执行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
    • 行政执行分为哪些阶段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0
      执行的准备 ①计划准备。为了保证行政执行全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事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执行计划,以便执行过程能有条不紊地推进。 ②法规准备。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执行也不例外,应该在实施执行任务前做好充分的法规准备,使行政执行有法理上的依据。 ③组织准备。这是指为执行上级的决策、政策,根据任务的要求,在机关内集合相关人员组成一定的执行小组,作为具体实施行政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