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用总企业合同用分企业签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08:10:03 290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可以。

投标用总企业合同用分企业签是不可以的。

总企业中标以后由分企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最终的签约人应该是中标人。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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