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土地使用权含地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09:51:34
217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一般含地下。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说明,土地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则需明确区分和标明土地地表使用权、地下使用权和地上使用权。
地下室土地使用权可以享有吗
地下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地下室一般不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室使用的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面积已分摊到全体业主。地下室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在买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物应当依从主物(房屋)一并出售、转移。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3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权威解释
46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含集体土地吗
48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解释和解读
168人看过
-
土地确权确谁的地名下土地有使用权吗?
479人看过
-
土地强拆案件如何维权?土地使用权包含哪些方面?
46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词条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最新文章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和用地使用权争议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何解释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3不好办、很麻烦的,如下; 1、房权证丢失后马上带着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
土地使用权(耕地)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9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
-
买下来的土地是土地使用权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买下来的不是土地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城市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并不属于国家,但不管属于谁,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买卖,平常买卖的都是土地使用权。另外,质押的意思是要把东西交与对方保管,基于此特征,质押只适用动产,而土地使用权明显不属于动产,所以它是不能适用于质押,不过如果是建设用地是可以适用抵押的。
-
法律解释中规定该房地下室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