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最大诚信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1:24:45 271 人看过

最大诚信原则为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意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向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双方需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从内容上说主要包括投保人如实告知和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一、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应当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活动所应遵循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保险法律规范中许多内容都必须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在保险活动中,投保人应当依法对其投保的标的,按保险人询问进行如实告知,并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也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而保险人则应当在承保时,将保险合同的条款、条件明确地告知投保人,不得欺骗也不得隐瞒,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并及时赔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或者逃避承担保险责任。必须指出,目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状况确实不容乐观,造假现象普遍,误导甚至欺诈问题严重,所有这些都是与诚实信用原则格格不入的,也是法律秩序所不允许的。

二、隐瞒保险合同重要内容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三、责任险给付保险金公司未告知责任免责吗?

保险公司未告知免责条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理赔相关文章
  • 试论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约束
    [摘要]针对最大诚信原则在时存在的缺陷与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论述了保险: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6]赵群,保险法与律师保险业务[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7]卞耀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8]郭明瑞,《论合同自由原则兼评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n(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n(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n(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n(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n(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
    2022-04-08
    162人看过
  •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汶川地震,举国恸容。保险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投身全民抗震救灾的行动,捐款捐物、快速理赔,充分展示了保险业的社会责任和职业精神。由于保险特有的分散风险和经济补偿的功能,灾害发生之后,除了捐款捐物,如何践行和发挥保险的功能,对于我国正处于成长过程中的保险行业将是一次成熟与否的考验。目前,破坏性地震在我国多数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合同中被列为责任免除项目,部分人身保险合同也有同样的情况。按照相关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和近因原则,在地震为责任免除项目的条件下,由于地震或地震为近因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面对地震导致的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伤亡,保险行业应当如何抉择,是做出通融赔付的安排,还是严格恪守合同,直接取决于保险人对于契约意识的态度和立场。诚然,在全民抗震救灾的特殊时期,既不适宜过多地评价破坏性地震作为责任免除项目的是与非,保险业也不能对于被保险人的重
    2023-04-23
    229人看过
  • 保险信贷中最大诚信原则的经济学分析
    保险信贷中最大诚信原则的经济学分析——以机动车消费信贷保险为例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行业中不可或缺的要素诚信思想在我国有着深厚久远的历史渊源,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诚信,诚信也是从属于商品和货币关系的经济范畴。在经济层面上,从我国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来看,诚信在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要求我国积极、主动地与全球信用体系进行整合,尽快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现代保险业已成为金融业的支柱之一,它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构成了现代的金融资本业。保险的金融性决定了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如果诚信缺失或者诚信度降低,社会公众就会丧失投保的市场信心,涌向保险业的资金链条就会切断。诚实信用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观点在民法领域的体现,它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负对方的信赖,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
    2023-04-23
    139人看过
  •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所带来的保险纠纷
    (一)、投保人不履行如实的告知义务而发生纠纷。具体表现有四种:1、漏报---投保人一方由于疏忽对某些事项未予申报而发生的纠纷;2、误告---投保人一方因过失而申报不实而发生的纠纷;3、隐瞒---投保人一方明知而有意不申报重要事实的而发生的纠纷;4、欺诈---投保人一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故意对重要事实不做申报并有欺诈意图而发生的纠纷。(二)、投保人不履行保证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某种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即被保险人应承诺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保证是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所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义务的条件,其目的在于控制风险,确保保险标的及其周围环境处于良好的状态中。这种形式的保证称之为明示保证。
    2023-06-15
    384人看过
  •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合同最重要的理念
    恢复保险合同2006年6月,已到中年的王先生决定花钱为自己买份重大疾病保险。在顺利支付了两期保费后,因王先生未按时缴纳保费导致合同在2008年8月中止。2008年9月,王先生来到保险公司,填写了保险合同复效申请书并在背面的健康告知及声明书上草草地打上几个勾,缴了费,恢复了保险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恢复没多久,王先生因为冠心病、心绞痛住院治疗。出院后,王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给出的答复是:王先生复效前因患冠心病住院治疗,复效时未如实告知我公司,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相关规定,本公司不予赔付保险金,解除保险合同处理。原来,2008年7月,王先生曾因冠心病在医院住院治疗,考虑到时间安排等原因他没有采取手术治疗的办法,而是保守治疗待情况转好后就出院了。在申请复效时王先生没有告诉保险公司。双方对簿公堂审理中,王先生表示自己并非故意不告知,是保险公司在他办理合同复效过程中没有提示自己注意,更没有
    2023-06-04
    331人看过
  • 分析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顾客心理安全需求等问题。为完善保险业诚信体系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险诚信法制建设、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加大诚信宣传教育、改革保险公司营销体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考评工作。「关键词」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社会信用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险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两年的诚信考评工作,考评体系按3大类36项量化成100分制的考评指标,以80分以上作为合格标准,对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保险公司将上报中国保监会和相应的总公司,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效。「参考文献」[1]吴定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创新性行业,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Z]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文件,中国保监会办公厅,20065[2]吴定富保险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84-85[3]穆圣庭,徐
    2022-05-03
    478人看过
  • 最大诚信原则与道德风险防御德关系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保险市场的繁荣对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起到了巨大作用。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保险法》,总则部分增加第5条,明确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理论基础各国保险立法,无一例外地确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例如,影响深远的《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合同,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另一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长久以来,各国保险界和法学界均称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从保险关系的成立基础看,保险是人类抗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共同行为,体现的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协作精神。每一个参加者都由衷地希望和要求其他当事人真诚参与,只有和衷共济,众志成城,才能抗御灾害,化险为夷。所以,当事人之间的精诚合作是保险关系成立的前提,如果一方缺乏诚意,或故意
    2023-04-23
    367人看过
  • 运用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时应注意那些问题?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起源世界各国立法都要求任何一项民事活动,各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关系属于民商事法律关系,自然也必须遵循诚信的原则。但是,在保险活动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为严格,要求当事人遵循最大诚信。这主要源于保险合同赔偿与给付等)是当然的说明内容以外,在实务中,还有其他一些足以影响投保人利益而需要保险人加以解释的内容,这些内容常成为保险争议产生的原因,保险人有必要在订立合同时加以解释。如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条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规定及未在时限内通知的后果、说明和保证的内容和形式等。(三)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自己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构成弃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当事人须有明示或默示的弃权意思表示,当事人的弃权意思表示,可以从其行为中推断。第二,当事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否则其作为或不作为均不得视为弃权。禁止反言
    2022-04-19
    421人看过
  • 论《保险法》中的诚信原则
    诚信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诚信原则的运用和保护,除总则新增条款将其确定为基本原则外,还体现在对投保诚信原则、承保经营诚信原则、索赔诚信原则、理赔诚信原则和对违背诚信原则的惩治等方面都作出新的明确规定,从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确保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笔者认为,加强诚信建设,构建我国保险业良好的信用体系,应从加强法治建设、提高全行业整体素质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关键词:保险法诚信原则保险活动法律责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已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法》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突出了诚信原则的核心地位,加大了对违背诚信原则行为的惩处力度,从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正常的保险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一、诚信原则在保险活动中的规范作用诚信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经营
    2022-04-15
    198人看过
  • “最大诚信”原则适用首案及启示
    最大诚信原则(tmostgoodfaith)是《保险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在普通法系中的相关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但对此保险界公认的原则,我国法律、法规却未明确予以确认,仅《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然而,大陆法系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普通法系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虽有共通之处,但内里的区别却是巨大的。也正因如此,在我国的司法案例中未见到公开适用最大诚信原则的情况。2005年第11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所载《江苏外企公司诉上海丰泰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一文,其在前引文裁判摘要处即明确表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至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或者在通常业务过程中应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因此宣告保险合同无效。该案的案情并不复杂。1999年7月
    2023-04-23
    65人看过
  • 保险合同运用最大诚信原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是告知,又称说明,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我国《保险法》只是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未就被保险人是否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做出规定。在财产保险中,因为保险标的是投保的财产或与之有关的利益,投保人往往就是被保险人,可能不存在问题;但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寿命或健康,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除了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的保险利益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实务中,就存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欠缺深入了解的可能,若被保险人隐瞒了一些投保人不知晓的重要事实,就有可能导致对保险人的不公。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
    2023-06-15
    356人看过
  •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功能有哪些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功能就本质而言,最大诚信原则是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我国学者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王*明教授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功能有三:(l)确定诚实守信,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2)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3)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诚信原则是以维持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合理公道为宗旨的,其独特功能表现在能够协调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社会关系无限性的矛盾,法律的相对稳定性与社会生活变动不居性的矛盾,法律的正义性
    2023-11-29
    408人看过
  • 信诚惠康重大疾病保险怎么理赔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在投保**惠-康重大疾病保险时,除了要了解投保年龄、除外责任等事项,还应该关注理赔事宜。据悉,**惠-康理赔,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要在报案后提交相关材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支付保险金。基本流程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10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否则,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然后再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收到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说明原因。所需材料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及时援助保险金、癌症特别关爱金,提供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申请身故保险金,需提供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2023-05-31
    324人看过
  • 保险公司理赔基本原则和保险合同理赔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保险合同理赔的基本原则:补偿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代位求偿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这些在理赔实务中都要考虑。二、保险公司理赔的基本原则: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2、主动、迅速、准确和合理的原则;3、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023-05-05
    49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更多>

    #保险理赔
    相关咨询
    • 保险为什么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7
      大诚信原则为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意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 不得向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双方需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从内容上说主要包括投保人如实告知和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 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是否遵守诚信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26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或者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发生争议,他们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诚信原则的功能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3
      1、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3、德内涵的法律规范。 4、诚实信用原则功能: (l)确定诚实守信,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 (2)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 (3)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 民事诉讼法中诚信原则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1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恶意诉讼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有损司法权威。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草案拟增加当事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这一原则,体现了立法者顺应社会普遍关注和审判实践中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同时保障了正常的审判秩序。
    • 什么是财产保险赔偿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1
      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所受到的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利益。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就不能再向第三者索赔,而应当将向第三者的索赔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一般而言,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理赔时最明显的原则之一。但是,人的生命和健康是难以用价值来衡量的,法律规定对人身保险可以重复投保,也允许权利人得到多份保险金,而且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