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4:34:29 31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违规收费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三)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七)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八)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或者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招标代理服务的费用如何收取
    一、招标代理服务的费用如何收取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如下: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4.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6.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7.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二、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023-06-10
    377人看过
  • 商业银行经营对象
    商业银行经营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其经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需在效益、安全性和流动性之间寻求平衡,确保银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自身的稳健运营。 2. 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商业银行应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商业银行应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从而赢得存款人的信任和支持。 4. 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应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公平交易,不得强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主要包括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和
    2024-01-05
    95人看过
  • 物业服务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费用?
    开发商有权授权物业收取相应费用。根据现行规定,房地产登记部门一般不向室外停车位颁发房地产权证。因此,目前很难明确界定产权归谁。根据规定,停车位、车库规定的建筑区划,规划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达成一致。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收取的费用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业主就得把房贷尾款给付清,这个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就可以。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这个测量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进行多退少补。3、装修变更费用:有的业主会在房屋装修上进行变更,所以涉及的费用等相关问题一般会签订补充协议,这一部分费用需要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3-07-08
    445人看过
  •  运营商违规收取费用如何维权?
    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时,有义务赔偿消费者因商品或服务遭受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那么赔偿金额将为五百元。消费者使用移动公司提供的电信增值服务,与移动公司之间形成消费法律关系。在消费过程中,如果移动公司存在乱扣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损失可以要求移动公司赔偿。如果经营者欺诈消费者,他们有义务赔偿消费者因商品或服务遭受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那么赔偿金额将为五百元。消费者使用移动公司提供的电信增值服务,与移动公司之间形成消费法律关系。在消费过程中,如果移动公司存在乱扣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损失可以要求移动公司赔偿。 如 果 经 营 者 欺 诈 消 费 者 , 会 怎 么 处 理 ?如果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要求赔偿:消
    2023-09-09
    220人看过
  • 公职人员向服务对象借钱违法吗
    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下列人员的借贷活动:(一)监督、管理、服务对象;(二)下属或者有隶属、制约关系的人员;(三)有一定工作联系的人员;(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项目承包人、企业投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五)居中斡旋、提供帮助或者以合作合伙名义进行借贷的人员;(六)其他在借贷活动中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一、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单位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
    2023-06-21
    318人看过
  • 企业收取设备的服务费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贵公司的描述,甲公司生产的设备,放在乙公司供其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属于甲公司租赁设备给乙公司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所以,按
    2023-06-12
    485人看过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只收费不服务如何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只收费不服务如何处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二、消费者遇
    2023-06-18
    70人看过
  • 如何处罚违规收取会费
    1、如何惩治非法收取会费是一种集体犯罪,因此集体诈骗适用。如有他人举报,经公安机关审查,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后立案侦查。具体内容如下: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个人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个以上的,或者一个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余件,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该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
    2023-05-07
    349人看过
  • 物业费收取须分清对象
    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花园一套房产,系1992年由发展商交付入伙,该房产购买人系桂林B公司,B公司一直至2001年6月才办理入伙手续。在办理入伙手续时,A物业管理公司提出,B公司应交纳1993年1月至2001年的物业管理费及相应的滞纳金,合计23000元。B公司交纳了上述费用,接收了房产,并于2001年12月办理了房地产证。后B公司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退还上述已交纳的全部款项。B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的主要理由是,该公司在2001年6月以前从未使用房产,不应交纳上述费用;A公司认为,A公司从1993年开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不论B公司是否入伙、是否使用房产,都应交纳上述款项。经过一、二审法院审胖,法院认为2001年6月以前,B公司既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也不是房产的实际使用人,因此不是物业管理费的承担人,A公司有权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但应向相关的对象收取。法院终审判决:判令A公司退还
    2023-05-05
    360人看过
  • 免费用血服务对象有哪些?
    免费用血对象有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及配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上述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除或者减少上述规定的费用。免费用血标准:1、无偿献血累计六百毫升以下的,免费享受医疗用血两倍;2、无偿献血累计六百毫升以上一千毫升以下的,免费享受医疗用血三倍;3、无偿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受无限医疗用血;4、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免费享受等量医疗用血。传唤的对象有哪些?拘传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不能适用。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1、经合法传
    2023-07-04
    334人看过
  • 商业银行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六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办理结汇、售汇的;(二)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三)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同业拆借利率一般是多少1、同业拆借利率是多少同业拆借利率根据拆借的时间不同一般分为隔夜,一周,二周,三周,一月,两月,三月等等,不同的时间的利率是不
    2023-06-12
    137人看过
  • 苏州市民卡办理银行业务如何收费
    1.市民卡养老金客户在同城或异地的他行ATM办理取款业务,免收跨行交易手续费。2.市民卡非养老金客户在合作行柜面办理的存取款业务按2.5元/笔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现行人民银行规定执行,今后如有改变,按人民银行新规定执行),在同城跨行ATM办理取款业务,按2元/笔收取跨行手续费,在异地跨行ATM办理取款业务,按2元+交易金额的1%/笔收取跨行手续费。
    2023-12-02
    273人看过
  • 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如何进行
    1.信用卡的开办。信用卡属于银行卡中的贷记卡,持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先消费后还款,逾期还款付息。持卡人在信用卡中存款没有利息,利用信用卡透支现金的,要支付较高的利息。信用卡的种类,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持卡人的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卡在开户银行的存款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有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合格的工作人员、健全的制度;必要的电信设备和营业场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信用卡章程及各种报告、文件和资料。信用卡章程的主要内容有:信用卡名称、种类、发行对象、使用范围,各项手续费标准,发卡银行与特约单位、持卡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商业银行修改信用卡章程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批准。2.
    2023-05-04
    206人看过
  • 如何正确处理物业服务与收费的关系
    如何正确处理物业服务于收费的关系?摘要:物业管理是个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因为物业管理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身份,使得物业管理在许多问题上与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存在偏差。在矛盾的处理上,也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种理不清的模糊概念,加重了物业管理行业在管理与服务上的两难境地。一、正确处理服务与收费的关系目前,对于物业管理的收费问题争议很多。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指出现行物业管理收费低,导致亏损,以致难以维持生计。但不少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收费过高,收费混乱、不明确以及物业管理费与所提供的服务不相称。北京丰台区西局欣园的杨女士等四名业主拖欠物业费6千余元,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但杨女士等业主当庭反诉表示,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后,从未认真履行物业管理职能,小区至今没有正式保安,已经发生多起入室盗窃和物品丢失案件。此外,物业管理公司在停车收费、维护物业设施、管理业主基础资料等方面服务质量极差。为此,业
    2023-06-05
    444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企业收取设备的服务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提问内容:甲公司生产的专业设备,与乙公司签定协议,将设备存放在乙公司,供乙公司使用,但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那么,甲公司账务如何处理专家答复如下:根据贵公司的描述,甲公司生产的设备,放在乙公司供其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属于甲公司租赁设备给乙公司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
    • 律师如何向来宾收取服务费用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0
      1、民事案件收费标准 (1) 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收费标准为6000至100000元人民币,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收费标准不低于20000元人民币。 (2) 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的收费标准为每份600至2000元人民币。 (3) 律师见证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至10000元人民币协商收费。 (
    • 开发商向业主收取银行,这个合理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开发商向业主收取银行保证金,这个不合理
    • 对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行为商业银行应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公职人员向服务对象借钱违法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7
      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下列人员的借贷活动:(一)监督、管理、服务对象;(二)下属或者有隶属、制约关系的人员;(三)有一定工作联系的人员;(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项目承包人、企业投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五)居中斡旋、提供帮助或者以合作合伙名义进行借贷的人员;(六)其他在借贷活动中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