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有关经济补偿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1:40:33 425 人看过

郑*文〔2005〕224号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规范程序,统一政策,保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国有企业改革中有关经济补偿金标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改制企业经济补偿金标准问题。截止目前,已经进入改制程序的改制企业,其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均以立项时确定的标准执行。凡是尚未立项的企业,今后改制,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均以2004年全市职工年均工资为标准计算,不再调整。

二、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破产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为:破产企业正常生产年份年均工资×3÷30×职工个人的实际工龄(30年封顶)。企业正常生产年份年均工资为企业最高工资年份向前后各推2年,总计5年的工资平均数。破产企业正常生产年份年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60%执行;高于全市上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60%的,按企业正常生产年份年均工资执行。

三、关于企业职工分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30年封顶)。合同制职工工龄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月平均工资60%执行。

四、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郑州段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
    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郑州段建设工程是河南省重点工程,途经我市二七区、新郑市、新密市,工程将于近期进入建设阶段。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沿线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对该工程用地范围以内的所有构造物和地面附着物进行了现场调查、录像和登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已征土地上进行耕作、植树和新建(构)筑物。否则,对新增的附着物、建(构)筑物不予补偿。三、未取得收费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施工单位征收法定税费之外的各种费用。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沿线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严禁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对无理取闹、阻挡施工者,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五、对征地拆迁和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逐级反映,各级政府要及
    2023-06-08
    239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郑东新区建设环境,营造文明、干净、整洁、有序的新城区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郑州市市政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郑东新区开展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严禁擅自占压道路红线、广场、公共绿地;严禁私搭乱建各种建(构)筑物,已建成的各种违章建(构)筑物必须在2005年9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经郑东新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局依法批准。二、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5日内到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备案,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途中不得带浆上路,不得遗撒,并按指定地点倾倒。三、严禁违反郑东新区广告规划,乱设广告塔牌、乱放广告灯箱、乱贴广告标语、乱挂广
    2023-06-10
    219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需要明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宁政发[2000]83号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区从实际出发,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对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快和规范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确保3年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实现,现就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国有资产剥离、扣除及国有职工身份置换标准问题(一)改制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医院可以作为非经营性资产予以剥离。(二)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交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伤残人员的生活费及医疗费、抚恤人员的抚恤金及医疗费可以从国有资产中扣除。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扣除标准为:离休人员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扣除10年。伤残人员的生活费及医疗费,抚恤人员的
    2023-06-09
    187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高层建筑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豫政[200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住宅10层以上,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的规划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层建筑的规划选址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并取得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方可进行规划建筑设计。二、高层建筑单体必须由2个(含2个)以上的甲级建筑设计资质单位,做出4个(含4个)以上预选设计方案,报市规划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三、高层住宅的规划建筑设计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四、高层建筑方案报批时,须附有夜景照明效果图;施工图报批时,须同时报批夜景照明施工图。五、高层建筑的外立面及其广告位设置,须报市规划部门审定后方可施工。六、高层建筑以及位于重点地段、重要位置的建筑,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做出交通影响评价;机动车停车场的
    2023-04-22
    358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原则问题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鉴于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穗府〔2000〕25号)第一项第四款(“除按规定可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取其他方式处置的,企业应委托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等A级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资产评估,出具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并报市以上国土部门审核确认”)的表述与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的规定不符,现将该款修改为:“除按规定可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用其他方式处置的,企业应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并报市以上国土部门备案”。请遵照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
    2023-06-10
    114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售房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房改办,中央在京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为进一步做好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工作,现将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面积标准、家庭人口计算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面积标准,按家庭人口计算,一般掌握在人均建筑面积19平方米,特殊情况放宽到30平方米,或按国家规定的有关领导干部和知识分子的住房标准掌握。二、计算购房职工家庭人口,以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家庭成员为准。同一家庭成员在购房时不得重复计算。单独居住的丧偶、离异、30岁以上未婚职工,购房时可按两人计算。三、高层住宅楼房售出后,其电梯、高压水泵的运营、维修及更新费用,由售房单位负担。购房职工所在单位在房改以前与房管部门签定的负担各项费用的协议仍继续执行。四、售房单位对申请购买现住房的职工应一视同仁。
    2023-06-10
    481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3〕26号)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学习、借鉴。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深化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区域协调、经济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协调的发展,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是当前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和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各地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当地实际,学习、借鉴贵州等地的做法,积极稳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3-06-10
    388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郑政[200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行为,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结合实际,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3号令)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二)按照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公开透明、依法运作的原则,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一企一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二、审批程序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资产清查的基础
    2023-06-09
    159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郑各单位:为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0号)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建立包括政府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政府实施的廉租住房在内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住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住房社会保障工作。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市政府批准建设的,以微利价向具有我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出售的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采取划
    2023-06-09
    299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郑汴快速路两侧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牟县、金水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郑汴快速路两侧产业带(以下简称郑汴产业带)控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管理,加快郑汴一体化进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市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中牟县、金水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的日常工作。二、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管理郑汴产业带的建设用地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产集团对郑汴产业带的所有土地统一实施收购储备,并进行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对郑汴产业带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供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违规占用、
    2023-04-22
    433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适用房改售房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文件的通知》(云政发〔1998〕165号)中规定,凡在1998年底前正式开工,并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购买并已经预付了房款且可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的规定,以现行成本价向职工出售。根据这一规定,对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适用房改售房政策及其产权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使用199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含第一、第二批国家安居工程及省安居工程住房)计划,在1998年底前开工、1999年底前竣工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购买并在1998年内预付了购房款且可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可以按照43号文件规定的以现行成本价向职
    2023-06-10
    350人看过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丰台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现印发《淮南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省发[2002]8号)精神,全面推进淮南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请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主题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新机制,用2—3年时间,粮食购销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粮食关联企业规范化、重组、搞活,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使粮食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2.目标:2002年至2003年,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员分流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加快组织形式创新和产权制
    2023-05-07
    358人看过
  • 关于处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各区、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人民政府就企业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研究提出如下建议:。国有净资产按规定处置后数额仍然较大,影响企业资本结构合理确定的,应当予以批准,其土地资产中的土地开发费暂不计入股本总额,可由企业向控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偿借款。企业改制后两年内向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收购的,其价格可享受比改制时评估价格低20%的优惠;五年内购入,重组时可享受评估价10%的优惠;二是企业改制时可从净资产中提取的若干项目在企业改制前,对矽肺病人按人均12000元收费,从国有净资产中提取残疾人人均1万元。20世纪60年代,根据退休职工人数和有关规定,对退休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降低到75岁,按企业改制前供养直系亲属的离退休人员人均4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供养直系亲属的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保留资
    2023-05-07
    228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赣府发[2005]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实施以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职工安置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积极推行市场化用工制度和方式,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省属企业要在清理职工档案,理顺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采取多种竞争性的用工岗位管理形式,全面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二、改制后仍由省属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
    2023-04-24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国企改革经济补偿金,国企改制中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南宁市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么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南宁市经济补偿金标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当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执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当年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
    • 询问标题:国企改革工人的相关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0
      国企员工经济赔偿金的通常准则对于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改革的国有公司,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公司支付的经济赔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限定准则的,按照限定执行无限定准则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限定的准则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赔偿准则在肯定程度上有所分别,其主要限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限定。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限定的具体准则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
    • 国有企业改制中经济补偿金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偿。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原主体企业应当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企业应当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将职工在原主体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到改制企业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
    • 关于加班费赔偿的问题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3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大部分地区是不包括在内的。 如果你是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都算进来。
    • 政府和市场在改革中的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完善市场体制也非常重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在改革中的关系,才能确保经济高效有序运行。改革要取得突破,需要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配合起来推进。只有这样,才能从行政命令支配的经济、政府机关和党政官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大的命令经济,转变为一个规则透明、公正执法的法治市场经济。要实现这一改革目标,不仅仅需要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的设计,还需要领导人具有长远目光,更需要很高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决断,打破既得利益集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