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无薪解除劳动合同
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工资支付时间要求首先,工资支付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并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金额支付,并由劳动者签字
其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支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虚报工资、部分存折、部分现金,减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同时,也可以体现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是以工资单的形式。通过工资单,员工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有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和诉讼证据
第三,不得无故扣减或拖延工人工资。逾期30天以上构成拖欠
通过小系列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希望你能理解。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lvba.com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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